勞動者與單位發生勞動糾紛,可能已經離開了公司或是不能夠再回到公司里面,這時候勞動者要維權的話,必須要證明自己曾經是這間公司的員工,然后才能夠獲得相應的支持。如何證明自己身份也是一個比較大的難題。
一、發生勞動糾紛時該如何證明自己身份
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后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簽合同時應該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勞動合同有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同時,要多聽、多想、多看(參看別人的合同),做到心中有數,避免簽“口頭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合同。
二、勞動關系狀態在崗如何進行證明
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者不慎丟失了勞動合同,會導致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搜集到以下15條證據,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跡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采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0、工作中來往郵件、qq聊天記錄、微信記錄、工作安排短信記錄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與公司產生糾紛的時候,勞動者就要先懂得去收集相關的證據,比如自己的員工卡或是飯卡、上下班的考勤表等等,都是證明自己身份的好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