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違約金的勞動爭議糾紛
添加時間:2018-08-29 14: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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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勞動爭議中有可能會出現一些金額的問題,甚至是還會出現一些違約金的問題,那么這種情況的勞動爭議應當是如何進行處理的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好獵頭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只要是屬于的勞動爭議就可以要求違約金。
勞動仲裁中可以要求違約金:
1.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案件。勞動 合同是雙方真實、自主意識表示,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已作出明確、合理的約定,則企業違法或者違約時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執行,支付勞動者違約金。同時,如果賠償實際損失金額超出約定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增加賠償金額。
但在實際處理中,一些法院可能會認為,經濟補償金性質屬于法定的違約金,既然支持了法定違約金,就沒有必要在判用人單位支付合同違約金了。
2.沒有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案件。雙方對違約金額沒有約定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比如,企業違反規定或約定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在提起勞動仲裁、訴訟時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要求企業賠償停工造成的損失及仲裁和訴訟增加的費用(包括仲裁費,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和證人出庭費等);也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經濟損失,甚至包括合同期未滿的工資損失等等也是可行的,實踐中也有判例。
3.用人單位反訴經濟損失和培訓費的糾紛。在一些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爭議中,用人單位為了減少損失,可能會反訴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和培訓費等。司法機關主要也是根據雙方過錯責任大小劃分責任,進行認定處理的。如果企業辭退不成立,勞動者沒有責任的,那當然不需賠償經濟損失;至于培訓費,如果勞動者不愿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沒有違反公平原則的,法院也不會支持企業的主張。但是,如果涉及較大數額的經濟損失或者培訓費且勞動者有部分過錯的話,當事人有必要了解本身是的過錯大小、培訓費數額及服務期等情況,以便準確、完善的提出請求和相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