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最近幾十年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我國對營商環境的監管有所欠缺,某些企業為了企業獲取更多的利益,不惜去壓榨員工,甚至沒有去和勞動者辦理勞動關系。由此造成如果發生勞動者和企業發生爭端,例如在工作中被機器損傷,企業不愿意去承擔風險,那么勞動者怎么辦呢?
如果雙方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員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去代替勞動關系。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企業勞動關系管理制度的特點:
(1)制定主體特定性:企業為主體,以公開、正式的行政文件為表現形式
(2)行為共同性:企業和勞動者共同的行為規范。
(3)經營權與民主管理權相結合:企業職工既有權參與,又有權監督實施
(4)與勞動合同條款的統一性。
2、實施范圍:本公司及所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是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并遵守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相關法律及公司《勞動關系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公司的勞動關系。
目的和原則
1為了促進公司的更大發展,進一步加強和嚴格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
2、為了從根本上樹立起公司與職工之間要建立和諧關系,要互相保護,要共同發展的理念。
3為公司能夠錄用優秀的員工并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員工才能使公司發展,員工也同時才能更受益。
4、為建立和維護一個對廣大員工和公司都感到很安全和舒適的工作環境,保護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并且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本著互相尊敬的原則、兼顧各方利益原則、協商解決爭議原則、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勞動爭議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公司《勞動關系管理制度》,與本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關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