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未解除,可以就職新單位嗎?
添加時間:2019-03-06 1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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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并沒有解除的情況下,有些勞動者就已經找到了新單位。新單位的工資待遇、工作時間等都比較符合自己的預期,勞動者也希望能夠留住新單位的工作,想要跟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關系未解除可以就職新單位嗎
法律并不禁止雙重勞動關系,前提是原單位無異議,事先告知新單位知曉。否則,原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主張賠償損失。而新單位也會因為你隱瞞已有勞動關系構成欺詐主張合同無效,并要求賠償損失。只要新單位同意,就沒有問題。如果故意隱瞞,新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違約責任,并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二、合法解除雙重勞動關系的情形有哪些
1、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注意這里對工作任務造成的影響必須達到“嚴重”的程度,輕微影響或者沒有影響,用人單位無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專家認為:程度是無法衡量的,建議用人單位通過規章制度對“嚴重影響”做出量化、細化的規定。
2、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在發現勞動者的其他勞動關系后積極主張權利,包括要求其解除與前單位的勞動關系或者解除現勞動關系。
三、用人單位如何規避雙重勞動關系的產生
雙重勞動關系的存在,是現階段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處理好會為企業降低用工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但是如果處理不妥,則可能引起勞動爭議和經濟損失。企業做好雙重勞動關系的管理,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求員工在入職時提交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通過勞動合同聲明、勞動合同約定等方式,要求員工保證其不存在其他勞動關系。
3、對員工的工作經歷作適當的了解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