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的對外開放,很多人都想去國外打工,因此出國勞務就成為大家很好的一種選擇。但是當勞動者發生糾紛之后該怎么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公安部門有權進行管理嗎?
不管。如果勞務公司屬于商務部監管企業,可以向屬地商務局投訴;如果無任何資質,向屬地工商局投訴。
相關知識:怎么避免發生出國勞務糾紛
一是選擇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或《境外就業中介經營許可證》的機構辦理出國務工手續;
二是簽訂合同時,仔細閱讀合同內容,特別是有關工資、計酬方式、福利、傷亡事故賠償等條款,要求對方將口頭承諾的條件一并寫進合同,防止日后出現糾紛;
三是保存好簽訂的每一份合同,索要交納費用發票,這是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
四是檢查護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應在一年以上),以免因護照有效期不足影響申請簽證,或因在國外期間護照過期影響行程;
五是辦妥簽證上,不要輕信對方先以旅游身份出境,再到當地轉為工作身份的許諾,以免落入陷阱。持旅游或訪問簽證務工是非法的,既容易被當地犯罪團伙利用,也會受到當地法律懲處;
六是了解您務工的目的地國,盡可能收集目的地國的風土人情、氣候情況、治安狀況、艾滋病、流行病疫情、醫療條件、交通狀況、法律法規等信息,采取相關預防措施。
勞務糾紛投訴證據有哪些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因此,當發生勞務糾紛之后大家就知道應該在哪里進行維權了吧,公安部門是沒有管轄的權利。有資質的勞動者需要去當地商務局沒有資質的就是在工商局進行投訴,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