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其他公司的營業執照,聲稱能夠為他人辦理高薪出國勞務為由,一團伙以收取簽證費為由騙取22名被害人共計78萬余元。今天(11月26日)下午,掌握公司公章的張某因涉嫌詐騙罪在豐臺法院受審,但他辯稱自己只參與了20余萬元的詐騙,平日他只是代老板管理公司事務,從入職到被捕的一個多月里,他甚至都沒來得及領到一分錢工資。
出國勞務待遇優厚 代辦公司實為假冒
2017年底,王某在老家從朋友李某口中得知,其手頭有一個去澳洲做建筑工的機會,月工資可達2.8萬元,并且包吃包住。優厚的待遇讓王某動了心,他聯系了另外7名同鄉,在李某的介紹下來到了豐臺區嘉業大廈。
接待王某的業務員對他表示,辦理出國勞務需要每人交納簽證費27600元,如果沒有辦成,簽證費會全額返還。
這是一個看起來不存在風險的方案,王某便代表同鄉交納了22萬余元的費用,隨后,業務員叫來了公司負責人“嚴總”,在合同上加蓋了北京旺祥盛勞務有限公司的公章。
與王某等人經歷相似的,還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另外16人,他們分別與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北京旺祥盛勞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約定由兩公司提供出國勞務機會,公司則收取簽證費作為報酬,約定辦理期限為3個月。
但這兩家公司并不具備使館認可的辦理國外勞務派遣的資質,事實上,涉案人員使用的兩公司的營業執照、公章也均系假冒,是實實在在的“黑戶”。兩公司的真實法定代表人對此事并不知情,也從未外借過營業執照和公章。
“開業”不過一個多月,該辦公場所就被警方查封,多名員工被捕,其中級別最高的,就是持有公司公章的張某。
雖然合同尚未到履行期,但發覺公司失聯的22名被害人紛紛向警方報案。檢察機關認為,張某伙同他人使用虛假身份,冒用其他公司名義,以能夠辦理出國勞務派遣及收取簽證費等費用為由詐騙被害人錢財共計78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涉嫌詐騙罪,故將張某起訴至豐臺法院。
稱老板另有他人 自己沒領一分錢工資
今天下午,本案在豐臺法院開庭審理。張某當庭表示認罪,但他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數額存在偏差,涉案的78萬元中,與他有關的業務僅有20余萬元。
張某強調,他雖然作為人事經理管理公司事務,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一名叫“大浩”的東北男子。他是被公司的合作方洪總介紹入職的,實際并不清楚公司不具備相關資質,只是根據老板“大浩”和業務經理張超的指示辦理業務。
張某稱公司從未對客戶保證手續一定能夠辦成,由于沒有資質,“大浩”采取了與其他機構合作的方式開展業務,但還沒等到履行合同,公司就已經被查封。
“入職的時候談的是給我2萬底薪加提成,但還沒等到開工資,就被抓了。”張某說,雖然他確實用自己的銀行卡綁定了公司的POS機,有30余萬元的涉案錢款是通過他的賬戶收取的,但POS機是大家公用,最終他也需要全部余額取現交給“大浩”,本人則僅領取工資作為報酬。
然而,多名員工的證言表示,“嚴總”就是公司的老板,他曾以公司名義對優秀員工獎勵蘋果手機,公司高層還另有一名洪總,但沒有任何人提到過“大浩”的名字。
對此,張某的辯護律師表示,“大浩”很少出現在公司,與底層員工并沒有接觸,這會導致員工誤以為張某是公司老板,但根據其他老員工和中層人員的證言可以看出,張某并非是公司領導層。事實上,在張某入職時該公司已有多名員工在職,張某顯然未參與公司的籌備、組建。
而根據張某辯護律師計算,張某實際參與的犯罪數額共26.3萬元。作為公司的中層,張某應該屬于從犯,依法不應對全部的78萬元承擔責任,而只需要對其參與的犯罪數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