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澳大利亞擔任電焊和汽車修理工,年薪約40萬元,除雙休外還有每年15天的回國年度休假,并由單位承擔往返車旅費。”與“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完這份國外派遣服務合同沒多久,陶某就聯系不上代表該公司與其簽合同的張某了。想著能出國勞務靠技能多賺點錢的陶某,這時有點慌了,但還抱著一絲希望,直到接到警察的電話,他才知道這場出國務工招聘是一場騙局。
11月26日,北京市豐臺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張某詐騙案。
逃不出的騙局
2017年10月,剛從老家來到北京的張某,經熟人介紹,來到“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任人事經理,月工資20000元,公司績效好的話,還有提成。他主要負責人事調動等方面的工作,同時也會幫業務經理張某某處理一些業務。
該公司業務的辦理主要由業務員通過網絡發出國務工招工信息以尋求客戶,客戶看到信息后,來到公司,業務經理或張某等人負責與客戶洽談,了解客戶的需求,包括客戶想要應聘什么職位、去哪個國家。然后,張某等人會告訴客戶,準備的周期有多長、相應的費用是多少、職位的月薪是多少,并將詳細的合同出示給客戶看。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我們會告訴客戶,順利被安排出國務工的前提是要收取辦理簽證的費用。如果辦不成,費用會全額返還。”張某說。
除了業務經理和張某來之前已經在公司的幾位老員工馬某、李某等,張某是與客戶簽訂合同的主要人員。因張某此前受到過行政處罰,在任職之初,老板“大浩”特地為張某辦理了一張名為“嚴磊”的身份證,讓他在與客戶洽談時使用。
其實,張某任職的公司并非真正的“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和公司刻章都是老板“大浩”(外號,真名未知,未歸案)仿冒的。入職十幾天簽訂了幾份合同后,張某詢問老板,才得知原來公司并沒有使館認可的可以辦理出國務工業務的資質。“‘大浩’告訴我,這個公司只是一個中介的模式,要想辦理出國勞務派遣,也是和別的公司合作。”張某在庭上表示,“具體合作的是什么公司,他就沒有告訴過我了。”
知道了公司沒有資質,張某仍陸續地又以“嚴磊”的名義,與多人簽訂了國外派遣服務合同。不僅如此,根據張某供述的筆錄,張某知曉公司不具有辦理出國勞務業務的資質后,還使用過“北京旺祥盛勞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與客戶簽訂合同。
直至案發,張某所在的公司沒有辦理成功過一樁出國勞務派遣的業務。
扯不清的賬
因有人舉報,“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辦公場所被警方查封,包括張某在內的公司多員員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經查明,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張某等人使用虛假身份,冒用“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北京旺祥盛勞務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義,以能夠辦理出國勞務派遣及收取簽證費等費用為由,詐騙被害人祁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多人共計78萬余元。
檢察機關認為,張某使用虛假身份并虛構事實,詐騙公民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張某當庭表示,對于罪名,他認罪,但是涉案金額,他認為與他有關的大概有20多萬。
公安機關制作的筆錄顯示,案發之前,張某使用嚴磊的名字,以“北京京豫通達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的名義,同十多個人簽訂過合同,并以每人1萬—3萬元不等的標準收取了辦理簽證的費用。他還以“北京旺祥盛勞務有限公司”的名義同十多個人簽訂了合同并收取了手續費用。但他并不能當庭說清他到底簽了多少個人,收取了多少錢,賬目的多少與他有關。
記者注意到,張某之所以在檢察機關指控時認為與他有關的只有20多萬,是因為老板“大浩”用張某的銀行卡辦理了POS機,公司的賬務流水等都經過張某的賬戶。張某的這張銀行卡是通用的,業務經理張某某和員工馬某、李某等都知道卡的密碼,并從卡中取過錢,他個人也使用這張卡作為生活開銷,所以賬目非常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