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離職需要提前多久
添加時間:2019-01-08 15: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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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知道實習期和試用期,這兩個很多人都會混淆的問題。勞動合同里是沒有實習期這一說法的,只有試用期。對此,小編在下文為您具體介紹有關實習期離職需要提前多天,希望分享的內容能夠有所幫助。
在正式合同中,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辭職,正式期提前30天。因此實習期辭職,提前三天即可。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的當事人雙方存在著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