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談判:果斷避開三個詞
添加時間:2019-01-23 15: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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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沒有人喜歡談判。原因不僅是因為這件事情非常難辦,讓人覺得無比難受,并且還會在某種程度上帶來不好的名聲;由于金錢成為了唯一標準,從而導致看起來所有問題都被歸結到了數量多少上。結果就是,在購買汽車的時間,我們中的很多人都花了不少冤枉錢,并且也無法了解在跳蚤市場購物時如何砍價。
然而,我們的工資收入也可能會屬于需要談判的事項;這時間,如果無法獲得成功的話,就會給未來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因此,由于必須獲得成功,我們就需要對該問題非常重視。畢竟,在工資收入方面,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擁有大量靈活性的。尤其是在規模較大的企業中,漲工資并不屬于需要專門談判的情況;實際上,它們是由會計師進行核算,并與年度分析匯總處理后得出來的結果。但如果我們是為規模較小的公司工作——不論是全職還是稅法1099表中規定的自由職業者——的話,可能就會擁有一定程度的回旋余地。
最近,針對工資談判期間禁用詞匯這項話題,鄰客音網站就公布了一份極為出色的清單(就個人作為一名自由撰稿人二十多年的經驗來看,其中很多部分都是無比正確的情況):
1.“很抱歉”。它之所以會出現在這份清單的首位上,是因為我們總會就僅僅因為提及錢就感到愧疚。但是,當一場針對工資的對話開始后,如果出現“很抱歉,我想問一下這方面的問題,但是……”之類道歉言語的話,就意味著整體控制權自動轉換到用人單位手里了,并表明我們沒有能力對交談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2.“同意”。對于最早給出的條件,我們絕對不能表示出同意來——具體到任何一場談判,整體思路必然都是雙方需要進行協商。以汽車經銷商為例,在顧客剛走到門口的時間,他們是絕對不會透露出最終的優惠價格來;而在談判時,用人單位手里也擁有一定的浮動空間;這就意味著,相比剛開始給出的條件,后面的數字將會更高一些。這就意味著,初始條件必須予以回絕。
3.“不同意”。由于該過程將以談話而結束,因此絕對不要直截了當地表示出“不同意”來。這時間,正確的做法是尋找出一種雙方都能夠同意可以繼續協商下去的途徑。舉例來說,我們可以詢問公司,是否愿意提供福利之類的非工資替代項,或者從公司角度來看愿意采取什么方式來滿足我們提出的要求。總而言之,我們必須要保證整場談話可以取得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