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放開新增醫療服務價格
添加時間:2018-07-19 09: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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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湖北省物價局、省衛計委、省人社廳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8月1日起,放開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期價格。即,我省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后,在兩年試行期內,由醫療機構根據運行成本、患者負擔水平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試行價格。
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指尚未列入現行項目規范,但經臨床驗證和專家論證確有診療價值,擬在醫療機構新開展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包括綜合醫療服務類、醫技診療類、臨床診療類共三大類,如3D腹腔鏡等。
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期滿,可轉為正式項目。省物價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按定價程序,依法開展成本監審,制定正式價格;非公立醫療機構的價格項目仍實行自主定價。
省物價局表示,醫療機構自主制定新增項目試行價格,同時要報相關部門備查,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和收費公示制度,履行告知義務,保障患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新增項目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檢查,發現經過實際臨床運行,達不到預期診療效果等問題,按規定及時暫停或終止執行。
另外,省物價局對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劃了“禁區”——用于科研實驗的項目;未經省級及以上技術部門批準(鑒定)和臨床驗證,仍處于科研實驗階段,或者學術界仍有爭議的項目;落后的、已被淘汰或正在逐步淘汰的項目等,不得作為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來源:湖北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