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大力反腐背景下,醫療反腐也是不斷深入,不但監控醫生、科主任、院長,還要清除醫院藥房托管、清查醫療設備捐贈、打擊設備捆綁耗材、清理與醫院有合作的“院邊店”、實行醫院黨委書記與院長雙負責制,從源頭上著手治理,以進一步遏制醫療腐敗現象。
新一輪醫療預腐反腐,山雨欲來。
山西的四項醫療治理行動
6月28日,山西省衛計委發文,直指醫療行風。
這份名為《關于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工作的通知》文件,重申了“九不準”,認為這是“帶電的高壓線”,言外之意就是觸碰者要完,并且將執行“九不準”作為機構評先評優評等級、個人職稱晉升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并實行重大行風問題一票否決制。
文件還提出,加大重點領域整治力度。包括:
延伸開展始于2017年的三項治理行動,即: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不正之風專項治理行動、藥品和醫用耗材專項整治行動、社會辦醫療機構行風建設專項整治行動。
文件提出開展規范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診療的自查自糾行動,要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同時,以往只是對大型醫院開展巡查,今年將開展縣級綜合醫院的巡查,并在三年內在全省所有縣級醫院都開展巡查。
而對于醫療行風案件則提出要敢于碰硬,“不辦案件是失職、不會辦案是不稱職”。
重點查處違反“九不準”規定的案件,對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開單提成、違規收費、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為商業目的統方、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收受回扣、“紅包”等行為,堅持發現一起、嚴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該通報批評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頂格處理;違法違規的醫院和個人,要列入系統黑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布,實行行業禁入制度,移交司法機關等。
遼寧禁止在辦公場所存放未開封的煙、酒等
而在今年5月中旬,遼寧省衛計委也印發了行風建設文件,通知也是要求嚴格遵守“九不準“,不得有如下行為:
在醫療活動中收取患者及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
在醫藥產品購銷中賬外收受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現金、購物券、物品;
到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處報銷應當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屬支付的個人費用;
本人及配偶、子女等親屬接受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邀請出資的吃請、境內(外)旅游、變相旅游、營業性娛樂場所娛樂活動;
在醫療活動中收取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臨床促銷費、開單費(因介紹檢查而收取的費用)、處方費、統方費或其他提成性質的費用。
同時,強度禁止在醫療衛生機構辦公場所存放未開封的煙、酒、化妝品等與工作無關物品。
對違反者,輕則警告、記過、降崗,重則撤職、開除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南昌嚴禁醫生參加娛樂場所活動
除了上述提到的山西、遼寧,5月底,江西南昌市衛計委也發布了醫療行風整治方案,重點整治醫療衛生領域借考察學習之名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和在高檔住宅內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一桌餐”等場所吃請等“四風”新變種問題。
將拒收“紅包”問題治理范圍擴大至工程招標、醫藥采購等領域,嚴肅處理違規收受“紅包”的行為:
嚴禁醫務人員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
嚴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等“紅包”;
嚴禁參加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
而北京、上海,也在6月份下發相關文件,提出清查醫院藥房藥房托管、醫院之間的托管行為,清理和醫院有合作的“院邊店”,嚴查開大處方、大檢查行為,要嚴管醫療設備的捐贈、投放、租賃,嚴禁捆綁銷售等變相采購耗材試劑的行為,以及防止耗材采購價格過高,防止高值耗材濫用,等等。
可以說,從醫療行業預腐、反腐行動,已經從原來簡單的收受紅包、回扣,延伸到了院企合作項目的清查,延伸到了醫療器械捆綁銷售的禁止,延展為醫院黨委書記、院長雙負責制,從源頭預腐反腐,以組合拳預腐反腐,必將成為未來的主流。
在此背景下,醫用耗材、診斷試劑、醫療設備企業,又該怎么做呢?
附: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二、不準開單提成
三、不準違規收費
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六、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
七、不準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
八、不準收受回扣
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轉載自HC3i中國數字醫療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