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擬出臺醫療救助新規
添加時間:2018-06-26 09: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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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記者從武漢市民政局獲悉,武漢市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在武漢市民政局官網上公布,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救助封頂線提高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后的重點救助對象、低收入困難對象、建檔立卡精準扶貧對象、因病致貧救助對象、區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對象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各區要進一步明確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情形,按照托住底線的原則,不斷拓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范圍。
要提高困難對象住院救助水平,重點救助對象住院救助比例從70%提高至80%,年度救助封頂線從5萬元提高至7萬元;低收入困難對象住院救助比例從60%提高至70%,年度救助封頂線從2萬元提高至4萬元;取消因病致貧救助對象自付合規醫療費用達到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城鎮(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限制,對其自付合規醫療費用直接給予救助,住院救助比例從50%提高至60%,年度救助封頂線從1萬元提高至3萬元。
原則上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均計入救助基數。合規醫療費用范圍應參照大病保險的相關規定確定,并做好與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改革的銜接。
提高門診救助水平
征求意見稿提出,提高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水平。提高困難對象門診救助水平,合規醫療費用達到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或者職工大額(病)醫療保險起付線的,門診救助與住院救助打通使用,但門診救助與住院救助之和不超過年度住院救助封頂線。
積極拓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費用報銷范圍,按照相關規定,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按照政策規定未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在醫療機構就診,按照個人負擔費用3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救助封頂線為1萬元,原則上只救助一個自然年。
實行區級行政區域內困難群眾住院先診療后付費。針對特困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建檔立卡精準扶貧對象、城鄉低收入救助對象,全面實施區級行政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先診療后付費改革。定點醫療機構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一站式”即時結算,以上對象只需在出院時支付自負醫療費用,其他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來源: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