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信用借款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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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單位(戶)│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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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用途 │ │利率 │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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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十│萬│千│百│十│元│角│分│
│借款金額(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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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日期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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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款計劃 │ 還款情況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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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金額│年│月│日│還本金額│還息金額│結欠本金│經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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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上列借款,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經貸款方批準,不挪作他用。如轉移貸款用途,貸款方有權給予加收__%罰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在到期3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準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個月后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借 款 方 貸 款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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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單位(人) 印章 貸款單位 印章
地 址 審批人 印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借款方經辦人 印章 信貸員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