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聘用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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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 動 者): (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保證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并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范圍為 ,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原則上實行《勞動法》規定的每日 8 小時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時間,甲方必須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并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乙方在其工作范圍內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節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則按照法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福利待遇 1、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 xx元/月(僅供參考) ,甲方應當在 日前發放上月工資。 2、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或正常月工資(不包括加班費)收入,不低于東莞市當年公布生效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按公布的本公司規章制度,確定乙方的工種津貼、職務補貼和獎金數額,并根據生產經營效益,參照當地物價指數的變化,結合乙方所作的貢獻和工種、職務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4、因工作生產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進行合理加班。小時加班工資基數標準不低于當年本市小時工資最低標準,乙方小時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約定為 4.12(僅供參考) 元/小時。 5、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依法繳交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應承擔部分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時間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2、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上班時不得故意怠工,否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礙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下,公司一律按照規章制度進行處分。 4、嚴禁乙方在公司內從事其它違法、犯罪活動,如經發現者一律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并且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八、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變更本合同的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辦理變更合同的相關手續。 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擅自離職3天后或一年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經審核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被記過、警告3次以上,本條所言的“重大損失”指人民幣10000元以上;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騙、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8)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9)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10)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1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但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時,甲方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按本條(7)~(11)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支付工資外并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12)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家庭因困難而要照顧家庭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合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甲方違約:甲方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合同,乙方有權要求其履行,并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 1、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規定,符合解除條件的雙方勞動合同終止,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如乙方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已投入的專項培訓費用損失,雙方確認投入給乙方的專項培訓費用初計為: 職工500元、普通員工100元 (僅供參考),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于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1、乙方確認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學習甲方員工手冊及有關規章制度并自愿遵守員工手冊及有關規章制度之內容,如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愿意按照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接受相應的處罰。 2、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考核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在相應的工作崗位的工資調整幅度內提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資標準。無正當理由,員工必須服從調動。 3、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合法(個人資料包括:居民身份證、學歷、簡歷、技術證書等),否則,雙方勞動合同自始無效,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或培訓費用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涉及刑事犯罪的,并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乙方保證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或需承擔競業禁止或保密的義務,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另:若由于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或者借用別人的身份證入廠等故意隱瞞真實身份行為,導致在其發生工傷等事故后遭到社保部門拒絕理賠情況的,即使甲方已為乙方購買相關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也應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附件為甲方公司章程(/廠級廠規),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并確認已閱讀并了解服從該公司章程(/廠級廠規)。合同期內,甲方公司章程(/廠級廠規)變更并經乙方了解的,以變更后的公司章程(/廠級廠規)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乙方身份證復印件,甲方公司章程(/廠紀廠規)。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