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是第一個發明者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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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有一句諺語:永遠不要去做已經有人做過的事情。尤其是在現代商業社會,更是如此,你必須是第一個發明者,或者必須是最快的發展者,或者是最高附加值的提供者。
1971年6月,弗雷德.史密斯投入巨資成立聯邦快遞公司,宣稱以"隔夜快遞"服務為立足之本。他把購來的飛機改裝成貨機以適用于運送包裹。
但此豪舉并不被外界看好,因為當時的貨運業利潤很差。弗雷德的朋友、競爭對手和傳播媒介都認為他簡直是瘋了,"如果這種快遞服務有市場,主要的航空公司或許早已經這么做了"。
弗雷德.史密斯首戰是與美國聯邦儲備系統"官方的人"談判,結果失敗;后來投資小件包裹,達上億美元,也是失敗......盡管這樣,弗雷德.史密斯并沒有放棄。后來,為得到美國郵政總局的合約,他把利潤讓到最低,甚至沒有利潤,但此舉卻為公司充了門面,安撫了投資者的心,并且爭取到了更多的用戶。
再到后來,政府解除了對航空運輸業的限制,極大地增加了貨運行業的運輸量。另外,由于聯合包裹運輸公司的員工長期罷工,使鐵路快運公司破產。這也為聯邦快遞提供了重大的市場缺口,業務量很快增長。
1975年,公司的經營狀況開始好轉,1977年年度經營收入突破1億美元,獲純利820萬美元,聯邦快遞公司終于走出困境,并創造了奇跡。
1978年4月,聯邦快遞公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公開出售第一批股票,他們的路越走越寬,公司的年度營業收入以每年大約40%的速度增長,并逐漸將觸角伸向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