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代理與理財服務代理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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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進行項目融資與理財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金額、成本、用途、資金期限
融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執行。
融資成本:綜合融資成本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含甲方的傭金)。
融資用途:_________。
資金期限:_________。
約定傭金:資金總額的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財務狀況,針對性地對其財務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銀行授信;
2.負責對乙方的存量資產進行整合,選擇出可被銀行易于接受的資產條件;
3.整理乙方現有的訂單,并與有關潛在的客戶達成合作意向,以作為向銀行申請授信的附加籌碼;
4.最終確定項目主體,明確融資的用途,形成項目計劃書,正式填報銀行的授信申請表;
5.代表乙方向銀行呈交授信申請表,附帶項目計劃書、財務報表等必須的文件;
6.協助乙方辦理經銀行認可的資產條件及訂單擔保手續,作為乙方融資到期向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經濟保證;
7.申請手續通過銀行審核后,取得銀行對乙方對外開立備用信用證的整體授信;
8.協助乙方向外匯管理局辦理境外項目融資審批、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登記以及收結匯備案;
9.取得銀行的授信后,請求銀行先對外發出預開證通知書,并請接證行給予回復確認;
10.在銀行授信范圍內,向銀行申請對甲方指定的銀行開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兌的、定期為1年的備用信用證。
11.負責選擇具有離岸業務并在中國境內開設分行的外資銀行作為接證行;
12.負責與接證行確定貼現利率以及銀行手續費,以及貼現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比例,代表乙方與接證行簽訂借款協議書;
13.根據甲方自身累計的信用額度,在接證行辦理貼現授信額度,以接受開證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
14.自信用證開出之日1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已經確定的貼現利率及銀行費用,接證行扣除相關費用,并按開證人指示支付給甲方融資傭金后,將信用證項下所貼現的款項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1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協助乙方向接證行辦理償還所融資的款項手續,并負責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結匯核銷手續;
16.備用信用證到期自動失效,解凍甲方被凍結的信用額度。
三、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請表,此申請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書面授權甲方代理項目融資和理財服務;
3.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務;
4.承擔項目融資全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正常費用,此項費用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但不包括開證行發生的費用;
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備齊需償還的款項;否則自行承擔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而發生的違約罰款及一切相關責任;
6.融資款項貼現后,向接證行發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證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傭金,然后將余款付至指定賬戶;
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本著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增加條款可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