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王在某公司上班,試用期1個月,但是沒有簽勞動合同,小王在工作滿了一個月后自動離職了,試用期離職他還能拿回自己工資嗎?員工離職后,工作服錢可否收取?
分析解答:
首先自動離職是和單位結束勞動關系的一種方式,不能影響應該獲得的勞動報酬。但企業可以向相關部門稱你的試用期離職對其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有權通過司法程序向員工索償。如果遇到一個正規企業,在你跟人事交接完工作離職后,你的工資會按時打到你的賬戶內,如果遇到一個黑企業,那你只能認虧或者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耗時耗力。
因此提醒各位上班族
1、即使是試用期你也用該跟用人單位簽訂合同;
2、即使你試用期離職,用人單位也應該支付你相應的勞動報酬;
3、你的描述如果屬實,即使你沒有和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但你和用人單位亦構成了事實上的勞務雇傭關系,如果單位拒絕向你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的,你應當提供足夠的證明并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4、若的確無法書面證明當初入職時和單位約定的具體工資,可以參考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來計算出具體的試用期工資。自愿簽訂離職協議即放棄追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