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勞務糾紛怎么解決
添加時間:2019-01-21 09: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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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所需要的勞務工比較多,很多工地的勞務工在工作的時候都沒有跟施工方簽訂規范的勞工合同,關于工資等也只是口頭說說而已,這就不排除有些人會聽叉了結果導致雙方產生了糾紛,最后要進行維權。聽聽小編給出的具體意見。
一、工地勞務糾紛怎么解決
首先是要有證據證明從事勞務;其次,依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八條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最后,勞動部門處理不滿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法律規定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法》
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條 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