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房價是漲還是跌,有一點是不變的,那就是買房的人是始終存在的,畢竟房子是每個人都不可或缺的東西。還沒有足夠錢的人,在努力攢錢買房,買了一套房的人在爭取換一套更大更好的,而有了不止一套房子的人更在乎房子的投資性,沒準還能以房生錢。但是不管什么樣的人,想實現這些遠大抱負的前提是“買到的是沒有問題的房子”。
我們都知道,買完房以后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拿到房產證,沒有房產證這套房子等于白買,因為你根本沒辦法證明你是否就是房屋的所有人,而且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也沒法進行轉賣,就算房子再緊缺,也不是所有的房子都有人愿意接手,所以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盡量避開很難轉賣的房子,但是比這更重要的是,一定不能買辦不了房產證的房子,否則別說轉手了,就連你自己本身的利益都沒辦法保證。
小產權房
近些年,越來越多的農村或郊區都被開發商開發了,像這些被開發的土地都屬于集體土地,而小產權房就是建立在這些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一般情況下的小產權房都未辦理相關的手續,也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從本質上來說,小產權房屬于違法用地,這也就導致了很多小產權房是沒有產權的。小產權房因為無法獲得正式的房產證,所以購買后不能進行過戶和出售,只能自己居住,如果有一天土地產權到期了,購房者將會流離失所,如果涉及到拆遷等事宜,也無法獲得拆遷的補償款。很多人都在期盼小產權房“轉正”的那天,但是從目前我國的政策來看,這種情況幾乎是沒有。
五證不全的房子
按有關規定來說,開發商想要開始銷售樓盤的前提是五證齊全,但是對房產市場比較了解的人應該都知道,在市面上經常能碰見五證不齊全的樓盤。很多購房者由于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在開發商的花言巧語下又貪圖一時的便宜就買了房,但其實五證不全的房子是沒法申請貸款的,而且買了五證不全的房子不但辦理不了產權證,就連當初簽訂的預售合同都是無效的,自然就不能在房產交易中心做網上合同備案等操作。如果開發商日后又把房子賣給了別人,購房者可能既損失了首付款又拿不到房子。
被抵押或被查封的房子
有些開發商由于沒有足夠多的資金建立新樓盤,為了得到更多的流動資金,就會把已經建好的樓盤抵押給銀行,以此來獲得一定的貸款金額。對于開發商而言,這種情況實屬正常,只要在進行樓盤銷售前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就可以了,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誰都不能保證在這期間會不會發生其他的問題,如果開發商無法在一定的期限內把貸款償還給銀行,那么對購房者來說,這還沒到手的房子,是絕對辦理不了過戶了。更壞的一種情況,如果最后開發商跑路了,那么業主所購買的房子就會被法院進行拍賣,所拍賣的房款也都是用來抵開發商欠下的債,購房者很可能到最后是錢房兩空。
未繳納房屋交易稅費的房子
我們都知道,房屋進行交易的時候是要繳納很多稅費的,稅費的種類不同征收的方式也就不同,但是有一筆錢是我們一定要繳納的,就是房屋交易稅費,這筆錢需要在房屋交易合同生效后就要繳納,而且繳納稅費的憑證一定要留好,因為如果沒有這個票據,購房者是無法辦理房產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