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單位確實按照標準給了我‘雙薪’,可相比之下,‘雙薪’遠遠比不上給我們提供成長機會更重要。”臨近歲末,南寧天利傳媒公司部門主任王志仁談到“雙薪”和“機會”時作出了這樣的表示。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年底“雙薪”已經成為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員工享受的慣例,但是越來越多的 員工更看重所在單位給自己提供的成長機會。
年底“雙薪”五花八門
據記者了解,給員工加發年底“雙薪”即發放第13個月工資,已經成為公務員和大多數企事業單位年終獎勵的通行做法。然而,年底“雙薪”到底有多少,按照怎樣的標準進行發放,每個單位的做法不一。
廣西一家區直機關公務員梁振乾告訴記者,年底“雙薪”一般是按照法定工資來發放的,公務員實施“陽光工資”前,不少單位還有相當一部分“補貼”“津貼”和“年終獎”發放,這就使得年底“雙薪”少的相當于一個季度的工資,多的相當于半年工資。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則是中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吳鵬算的一筆賬:他的年底“雙薪”僅僅是基本工資700多元錢的翻倍。由于如何發放年底“雙薪”是領導決定的,財務賬目又不公開,所以,“雙薪”在他們單位成了一個沒有答案的謎。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房地產從業人員的年底“雙薪”少的有三萬元至五萬元,多的可能有20萬元至30萬元。其基本計算方式是,將年度收入平攤,或者按照12個月中最高收入的一個月支付“雙薪”。
職場新人:面對雙薪冷熱不一
在國內某知名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工作的小陳告訴記者,她所在公司實行的是“12+ 2”的獎勵制度,也就是在最后一個月多發兩個月的工資。她大學畢業后進公司才半年,按規定只能多拿到一個月的工資。她對此還是很滿意,“多發錢誰不高興啊?而且現在物價漲得這么厲害,吃飯、租房都是越來越貴,手頭寬裕一些畢竟好。”
黎霓供職于一家外資會計事務所,剛工作一年多。她說,“雙薪”的發放肯定是一件好事,是公司對她一年工作成績的肯定,而且多發了錢,過年能給爸爸媽媽還有自己多買點東西,剩下的就攢起來,想好了怎么花的時候再拿出來用。
“其實也多不了太多錢。”這是不少公務員的看法。小盧去年7月份考入國家某部委,也是剛從老同志口中得知還有“年底雙薪”這回事,“剛開始知道的時候挺高興的,但很快又得知不是我所理解的工資翻倍,高興勁兒一過就沒了。”
據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馮民平介紹,我國勞動法規中沒有關于“年底雙薪”的強制性規定,各個用人單位根據各自的情況,在執行起來做法靈活多樣。“年底雙薪”是用人單位年終獎勵的一種形式,和年終獎、紅包一樣,是為了答謝員工在過去一年中的貢獻,鼓勵員工來年繼續努力;同時,選擇在年底發放,也有利于保持員工的穩定性和忠誠度。近年來,“年底雙薪”在許多企事業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中已經成為較為普遍的做法。
黎霓還告訴記者,對于像她這樣剛工作不久的新人來說,年終能發多少獎金肯定是令人關注的事情,但她更看重現在的工作崗位是否能讓自己積累更多的工作經驗,是否具有更為良好的發展前景。
“機會”比“雙薪”更重要
“雙薪”重要,“年終獎”重要,還是“機會”更重要?面對這個曾經一度困擾員工的問題,記者得到的回答非常一致:“‘機會’更重要,‘雙薪’不算什么。”
吳鵬給記者講述了這樣一件事:他們單位的領導不考慮民意、不考慮平時業績,提拔了某人。這一做法引起強烈反響。單位的一些老員工不惜采取陽奉陰違、消極怠工的做法加以對抗,即使領導開出“高薪”作為刺激,也無法激起員工們的積極性。
在互聯網上,記者對南寧、柳州、桂林等市居民進行的問卷調查表明,接受調查的70多名員工中,超過90%的人認為,自身能力成長的機會和自身社交圈發展的機會,遠比單純的報酬更重要。
“沒有機會的單位是沒有發展動力的單位,沒有公平、透明觀念的領導是鼠目寸光的領導。”這是一位網民在調查中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