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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建議按全國人均住宅面積來確定房地產稅免征額

          添加時間:2018-12-11 10:46:01
          瀏覽次數: 0
          圍繞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未來將如何征收是關注焦點之一。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張學誕在接受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建議,國家統一制定人均免稅面積的幅度范圍為40平方米-60平方米,再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人均免稅面積。同時,地方有權限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各個具體區域的住宅人均面積平均評估價格,最終確定出對居民家庭的房地產稅免征額。

          從我國現實看,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順利開征房地產稅的前提條件。為了推進房地產稅的實施,較為一致的觀點認為應對個人和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給予免稅。按此要求,就存在著對個人住房的免征額設計問題。

          張學誕表示,房地產稅免征額的設計存在一定的難點,主要涉及免征額是按照住房套數或住房面積,還是按房產評估值的一定比例進行設計。從目前情況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積不同,且不同類型和區域的房地產的價值差別過大,按套數給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顯然不合理。如果按照住房面積,即以基本住房需求確定免征額,則涉及到家庭情況和人均扣除面積標準的確定問題。人均扣除面積標準是全國統一,還是規定上限由地方具體確定;家庭是按照3口之家計算(國家放開二孩政策后,以后的家庭是否以4口之家為標準),還是按照實際人口數量計算。或者,對每套住房的評估價值給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此外,對于個人擁有的在不同城市的住房,是每個地區的住房都能夠享受免征額,還是只能選擇在一個城市的住房享受免征額。這些問題都需要在具體制度上加以解決。

          “從目前情況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積不同,且不同類型和區域的房地產的價值差別過大,按套數給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顯然不合理。而按照房地產評估值的一定比例給予免征,又難以考慮居民家庭人口的狀況問題。”張學誕認為,允許家庭成員合并扣除免稅面積,按照人均住房面積即以基本住房需求來確定人均免稅面積,并結合不同地區房地產的平均評估價值來確定免征額較為合理。

          張學誕認為,按照人均免稅面積來確定免征額,關鍵是如何選擇人均免稅面積標準。目前來看,人均免稅面積標準有幾個可參考的依據。

          第一,全國人均住房面積。根據統計,2016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36.6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45.8平方米。以此為依據,可考慮對城鎮居民人均免稅面積設為40平方米(如果未來對農村居民住宅征收房地產稅,其人均免稅面積應超過城鎮居民)。

          第二,上海市和重慶市房產稅試點改革的做法,根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規定,人均免稅面積(住房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而根據重慶市《房產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規定,扣除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只能對一套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納稅人在該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納稅人家庭擁有多套新購應稅住房的,按時間順序對先購的應稅住房計算扣除免稅面積。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總體上看,假設家庭為3口之家,上海和重慶兩地的房產稅試點改革中的人均免稅面積范圍為33.3平方米-60平方米。

          張學誕總結說,考慮到不同地區的人均住房面積上的差別,由全國統一制定人均免稅面積不符合各地因地制宜的要求。應以具體地區的家庭社會平均基本住房需求和社會平均評估價值為標準,計算確定出具體地區的家庭住房免征額。這樣,在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時,納稅人擁有住房越多,納稅越多,總體上保證征稅的公平性。(來源: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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