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年起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城鄉居民享有同樣醫療保險權益
添加時間:2018-10-26 1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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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1月1日起,全市除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將正式享受統一醫保待遇,涉及122萬原居民醫保和171萬原“新農合”醫保參保人員,兩者在刷卡就醫、住院報銷、首診轉診上再無差別。這意味著,我市在全省將率先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同步公布。昨天,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相關情況。(更多報道見A3版)
“通過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政策待遇,摒棄城鄉兩種醫保制度造成的身份差別,讓廣大城鄉居民享受同樣的醫療保險權益,解決多年來我市原居民醫保與原‘新農合’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市人社局醫保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居民醫保制度2007年建立,覆蓋六城區居民,參保122萬余人,由市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新農合”制度2003年建立,覆蓋棲霞、雨花臺兩區的部分居民和新五區居民,參保人員171萬余人,由原市“新農合”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兩項制度之間、七區原“新農合”制度之間,繳費標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等差異較大。此次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將有效解決政策碎片化問題,使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
全市城鄉居民醫保實現市級統籌后,最大特點是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參保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戶籍,全市除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保障范圍,包括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學生兒童、在校大學生等。在政策待遇上,不分城鄉、不分區域,城鄉居民享受統一的保障待遇。記者了解到,統一醫保待遇后,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總體上得到優化提高,特別是對原“新農合”參保人員來說,整體水平提高程度高于原城鎮居民。
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昨天同步公布。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按年度繳費,繳費期為每年的11月1日—12月25日。2018年12月25日前按規定繳納醫保費的參保城鄉居民,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上述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來源: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