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就業的港澳臺居民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
添加時間:2018-09-21 14: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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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均需要參加社會保險。既然在廈門就業的外國人需參加社會保險,那么,在廈門就業的港澳臺居民,是否也需要參加社會保險呢?
根據廈門市的相關規章規定依照規定辦理了就業手續,并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港澳臺居民,按照我市社會保險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可知,在廈就業的港澳臺居民已被納入社會保險統籌范圍,社會保險對在廈就業的港澳臺居民已經具有強制性,故而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那如果他們和廈門市的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打算離開廈門的,那么他們的社會保險要如何處理該怎么辦。
1.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相關規定,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的港澳臺居民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離開廈門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額可隨同本人社會保險關系一同轉移;
無法轉移的,經批準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在港澳臺地區辦理退休手續并開始領取養老金的港澳臺居民,在我市的社會保險關系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額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失業保險
按外來管理、技術人員繳費標準參加失業保險的港澳臺居民失業后離開廈門的,參照外來員工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所以,對于在失業后要離開廈門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參照外來員工取得一次性生活補助。
社會保險本來就是針對在我國境內都有強制性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即使是對于港、澳、臺的居民也不例外。但是在一些細節方面是需要區別對待的。畢竟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