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對外開放程度越來越大,越來越多外籍人員來我國進行工作、學習和生活。那么外籍職工怎么交納社保?外籍人員交社保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下面由好獵頭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外籍職工怎么交納社保
《外籍人員社保繳納規定》
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注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以下稱境內工作單位)工作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的,應當自辦理就業證件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內工作單位工作的外國人,應當由境內工作單位按照前款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依法辦理外國人就業證件的機構,應當及時將外國人來華就業的相關信息通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相關機構查詢外國人辦理就業證件的情況。
第五條 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符合條件的,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中國就業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也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二、外籍人員交社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外籍人員需要交社保,對于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北京注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工作的外國人,也需要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
對于首次參保的外國人,應該由用人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外籍人員參加社保材料
1、本人護照;
2、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留學人員),四項中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3、外國人居留證件;
4、《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三份并蓋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并蓋章);
6、本人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沖洗照片,兩張);
7、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8、最新“五險合一”普通企業版軟件中導出的“數據文件”(用u盤存儲)。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外籍人員養老保險繳滿15年怎樣辦理退休手續
據了解,從2011年7月1日起,外埠戶籍人員在符合相應條件的前提下,開始允許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滿足的兩個條件就是:一是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以前在北京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埠人員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二是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在各地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年限累計至少要滿15年。這意味著北京的養老金開始向外埠戶籍人員打開“懷抱”。但在“利好”的同時,不難看出,兩個年限的限制中,必然會產生一個中空地帶:對于在北京繳費年限確實滿10年、但整個繳費年限又不滿15年的這部分外埠戶籍人員,就存在著兩難的境遇,到哪里退休都面臨無法滿足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必要條件。
就此,日前,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于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次明確表態,明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過延長繳費社保費的方式以滿足退休的必要條件。外埠參保人員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提出延長繳費書面申請,并于次月開始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即達到15年的繳費年限。之后,由社會保障事務所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手續,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核準的次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實行社會化管理。
而對于延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外埠參保人員,仍不滿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男滿25年,女滿20年)可自愿申請一次性補繳差額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對于符合在本市延長繳費條件的參保人員,通知中強調,如果因工作需要單位繼續留用,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留用時間及有關事項,報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并將備案后的書面協議在社保經辦機構留存。留用期間企業和職工雙方應繼續按本市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留用結束后,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不足規定年限的,可以按本通知延長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