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口閉口勞動關系管理,可惜你連勞動合同都沒弄清
添加時間:2018-05-23 09: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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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與企業一旦構建勞動關系,一般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既是規范員工管理的需要,也是遵循法律層面的要求。如今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對于在職在編人員,也要求簽訂聘用合同,當然,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有一定的區別,在此暫不詳述。
勞動合同的重要性自不待言,那么作為管理勞動關系的HR,對于勞動合同的簽訂,尤其是對于什么樣的人,簽訂什么類型的勞動合同,都搞不清楚了嗎?
對于普通職工、基層職工,一般而言適合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個比較容易理解,對于這類職工,一般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比如三年、五年,對于不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對于高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骨干,一般而言適合簽訂長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類人員對于單位而言是極端重要且關鍵特殊的一類群體,需要簽訂長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保持相對穩定和避免流失。
對于需要返聘的退休人員,一般而言適合簽訂勞務合同。有些單位,比如醫院、高校,往往是職工年紀越大,產生的價值越大,需要對退休的專家、教授進行返聘,針對這類人員,不再適合簽訂長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對于為完成一定任務、項目為期限的人員,一般而言適合簽訂一定任務期限的勞動合同。任何單位,都會有一些任務類、項目類的工作,而這些任務、項目并非是單位長期存在的,并且單位內部職工也不太合適去做這些任務、項目,于是,便需要通過與外部人員簽訂一定任務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于聘用完成臨時性工作的人員,一般而言適合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單位會有一些臨時、零散的工作、任務,不太需要聘請全日制員工來完成,比如零散的保潔、司機、廚師、后勤崗位等,每天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4小時,比較適合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這類勞動合同還能為單位規避一些用工上的風險。
當然,對于什么樣的人簽訂什么樣的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調整,這也就要求HR加強業務、政策的學習,切實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