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業最不喜歡的事件之一就是被勞動仲裁了,可能是員工的問題,也有可能是企業的問題。誰的問題先不要追究,出了問題該怎樣解決才是重要的。好獵頭認為當企業出現勞動仲裁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首先要把仲裁的發生率降到最低
作為合格的HR,謹記避免因為你的工作過失而招致企業被仲裁。你要知道,一旦企業被仲裁,即使為了企業利益,你中間耗費了很大心力,但仲裁結果都是企業要付出代價,沒有一個企業的老板愿意把錢白白花在賠償員工上。
所以,平時你的預防工作一定要做到位,你要掌握規避企業用工風險的實戰經驗。首先,一旦發現企業存在用工風險,要大膽向你的領導說明,如果你有能力結合《勞動合同法》的條文,做一份風險評估報告(報告中要包含企業可能付出的具體代價)就更能引起你的領導重視了。
其次,當你準備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首先檢查一下自己的基礎工作是否做到位了。比如:勞動合同是否簽訂?是否已做就業登記?保險和公積金繳納情況等等。只有你確認自己的基礎工作已經做到位了,才能與員工做勸退面談。
總之,“防患于未然”是最好的上策。
能和解是最好的
一旦你的防范工作失敗了,你所在的企業真的被員工仲裁了,腫么辦?不要慌,《勞動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所以仲裁機構還是建議企業和員工先進行協商處理的。并不是上來就開庭。
作為HR你剛好利用這段緩沖時間,和員工拉近一下感情,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盡量不與員工鬧到仲裁庭上。畢竟這個員工曾經也為企業做過貢獻。
同時,雙方盡量談一個和解的條件。有些條件是可以維護雙方利益的。比如未給員工繳納保險,可以一次性賠付員工低于實際企業要支付的保險費用,這樣員工也可以不扣除個人部分,你也省去了補繳的麻煩。所以和解條件的談判是一項技巧,在此提醒HR們要注意修煉此門技能。
要與仲裁員或法官處理好關系
作為HR,你在處理勞動仲裁事件的過程中,處理好與仲裁員的關系也很重要。如果員工申請上訴,還要求你處理好與法官的關系。這里所謂的“處理好關系”并不是要求你行賄。而是你作為企業方,也就是強勢的一方,切記不要在仲裁員或法官面前表現出你的強勢和蠻橫。
既然已經被仲裁了,應該是企業有做的不到位之處,你如果再表現的無理和強勢,會引起仲裁員和法官的反感。所以,你如果能用自己的能力表明企業方很無辜,當然是更有利于仲裁結果。
HR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處理勞動仲裁事件,說實話是一個“苦差事”。想當年就聽說過“無辜的HR被難纏的仲裁員工拎起來抽兩個嘴巴”的故事,你可能會被仲裁的員工和企業領導夾在中間承受著巨大的心理煎熬。
所以,作為HR,你在面對勞動仲裁事件時,要有較強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質。把這個過程當做是歷練的機會。努力平衡好企業和員工的關系。同時,你要有一個心理準備,處理勞動仲裁的過程可能是一個較長時間的過程。不要害怕時間長,因為時間拖得越長越有利于企業。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執行完勞動仲裁結果,并不代表著HR的工作就結束了。在這里,“亡羊補牢”工作非常重要。你要馬上查漏補缺,仔細審查一下企業還存在哪些風險點,你自己的工作還有哪些不完善之處。借機向領導提出改進建議,以防止下一個羊走失。如果因為相同的事件再次被不同的員工仲裁,可想而知,你的工作有多失敗。
你的企業往往可能會因為一次被仲裁,更加規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講,被仲裁未必是件壞事。關鍵是“亡羊補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人力資源部門要做的就是這些瑣碎的事情,以上內容是好獵頭通過多年的職場研究總結出來的,希望對各位人力資源管理們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