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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監察委來了,2018年醫療反腐加碼

          添加時間:2018-03-26 09: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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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委來了!監察對象中,包含了醫療人員。

          3月1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的說明。表決通過后,國家就有了反腐敗工作的基礎性法律。

          國家監察委,來了!

          根據憲法修正案有關規定,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并入國家監察委員會。監察委是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與“一府兩院”(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平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關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該決定于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根據決定的內容,監察委的監察對象和職責如下:

          監察委的監察對象包括:
          1、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
          2、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托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
          3、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5、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
          6、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監察委的職責內容:
          1、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

          2、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并作出處置決定;

          3、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據新華網報道,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四級四級檢察院反貪、反瀆和預防部門職能、機構及44151名檢察干警已全部按時完成轉隸。

          可以預見,在接下來的2018年,醫療反腐也將繼續升級。

          2018,醫療反腐加碼

          3月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向全國人大代表作了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報告中多次提到“反腐”二字,可見對于反腐工作,絕對是2018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尤其是如今設立了國家監察委,同時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并入國家監察委。

          對于醫療反腐這場沒有硝煙的戰役,從號角吹響的那一刻起,再也停不下來。

          早在2015年2月,國家衛計委下發了《大型醫院的巡查方案(2015-2017年度)》后,各省衛計委相繼啟動了對大型大醫院巡查計劃,在醫院的巡查重點就是反腐。

          2015年7月,國家衛計委、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人社部、商務部、國稅總局、工商總局、食藥監總局等9部委就聯合下發《2015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專風項治理工作要點》,多部委合力進行醫療反腐,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

          2016年底,在央視曝光“回扣門”后,各地掀起醫療反腐系列專項行動。當時,有知情人士表示,9部委將攜手開展藥品購銷領域的整治大行動,公安部也將參與其中,檢查的主要對象是醫院、藥企和醫藥代表。

          2017年2月,國家衛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提出制定衛生計生系統征信系統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實施辦法,經行政機關認定、司法機關判定或仲裁機構裁定后,發生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不正之風案件的機構和個人列入衛生計生系統征信系統,并向社會公示公布,實行行業禁入制度。

          按照此文件,全國大型醫院巡查繼續擴大覆蓋面和深度。2018年,三級醫療機構全部開展醫院巡查工作,2020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開展醫院巡查工作。

          我們可以看到,2015至2017年雖已過去,但是反腐還在繼續,2018至2020年,又是全新的反腐高壓年。

          這些人,是反腐重點對象!

          1、醫藥代表
          醫藥代表再次成為醫療反腐重點對象并獲得全國關注,始于在2016年年底央視央視曝光的“回扣門”,而2017年廣州、南京兩地藥代被抓事件的曝光,再次將藥代推上風口浪尖。

          2、醫療器械代表
          一些醫療代理商為獲得準入資格或維持醫療采購的長期供貨關系,而向醫務人員,特別是在醫療采購推薦、申請使用等方面擁有一定話語權的負責人行賄。媒體報道,以心臟支架為代表的醫療器械,在進入醫院時,需各處打點。成本一兩千元的心臟支架,經過層層打理,環環加價,到了患者手中,就變成兩三萬。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在“以藥養醫”受到政策限制的情況下,一些醫院通過試劑、耗材或是讓患者多做檢查來“以械養醫”,由單個秘密作案向“窩案”“串案”轉變,腐敗從藥品購銷環節向醫用耗材購銷轉移。

          3、醫務人員
          據統計,醫院的藥劑科、骨科、檢驗科、麻醉科等,成為了目前被公開報道醫務人員受賄落馬頻率最高的科室。由于這些科室負責人在藥品、醫療器械、設備、檢驗試劑的采購推薦、申請使用等方面擁有一定話語權,因此,他們通常為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的“圍獵”的對象。

          在全新的反腐高壓年,有什么新落馬官員、醫院和藥企被掀出,有關部門又將如何加碼全國醫療系統反腐,我們拭目以待。(轉載自HC3i中國數字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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