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而簽訂集體合同時候,應該要怎么做?準確界定集體合同的主體,充分掌握集體合同的內容,嚴格履行集體合同的程序,重點突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接下來為您一一介紹。
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
集體合同的協商與簽訂
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平等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勞動合同法》第51條規定: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勞動合同。又稱團體協約、集體協議等,是指工會或者職工推舉的職工代表代表職工與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進行協商談判所締結的書面協議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簽訂集體合同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各級工會組織要依法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應注意把握以下要點:
一、準確界定集體合同的主體。
根據本條規定,簽訂集體合同的主體由兩方組成:一方為全體職工,由工會代表;另一方為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
二、充分掌握集體合同的內容。
平等協商雙方可以就下列多項或某項內容進行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與衛生、補充保險和福利、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集體合同期限、變更和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雙方還可以將勞動爭議的預防和調處、廠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農民工和勞務派遣工權益維護等納入平等協商范疇,最終達到涉及職工利益的所有事情都通過平等協商確定。
三、嚴格履行集體合同的程序。
平等協商的程序直接關系到平等協商的合法性和集體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據《實施辦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第一步產生代表:產生協商代表,確定首席代表,聘請代表,培訓協商代表。
第二步協商準備:①做好宣傳引導;②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③搜集了解與平等協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④充分征求職工的意見;⑤明確協商代表分工;⑥制定平等協商實施方案;⑦確定平等協商記錄員。
第三步提出要約:平等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進行平等協商的要約,另一方應當自收到要約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回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書面協商要約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平等協商的時間、地點、議題、要求協商方的首席代表及其他協商代表、協商過程中對方應提供的材料等。
第四步正式協商:平等協商主要采取協商會議的形式進行,協商會議雙方首席代表輪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進行:①宣布議程和會議紀律;②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協商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對方的要求作出回應;③協商雙方就商談事項各自發表意見,開展充分討論;④雙方首席代表歸納意見。協商達成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未達成一致意見或出現事先未預料到的情況時,經雙方協商可以中止協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協商時間、地點和協商內容由雙方商定。
第五步審議備案。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2/3以上職工代表或職工出席,并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簽字。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用人單位一方將文本一式三份報送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同時,由企業工會報送上一級工會備案。
第六步生效公布: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備案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體合同,應當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協商代表及時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四、重點突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由于工資問題是集體合同內容的核心,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最重要的方面,所以《實施辦法》第二十五第4款對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作出規定。
工資集體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支付辦法、工資調整辦法;最低工資、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試用期及病事假等工資待遇、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標準;合同的期限及變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終止條件及違約責任;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當嚴格按照集體合同的簽訂程序進行,工會要廣泛聽取職工意見和需求,選好協商代表,主動提出協商要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報送人力社保部門備案,協議生效后及時向全體職工公布,協議履行情況每年向職代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