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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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____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與長城人民幣信用卡(以下簡稱長城卡)申領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使用長城卡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一、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承認《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約。乙方自愿支付并為其附屬卡持卡人承擔使用長城卡的各種費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實提供本人及其附屬卡持卡人的有關資料。同意甲方視情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了解乙方有關資金、財產和其他方面的情況。甲方應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個人資金作質押時,應在甲方開立定期保證金存款賬戶,其存期須與長城卡有效期一致。未經甲方同意其保證金存款在長城卡有效期滿45天內,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長城卡有效期滿辦理更換新卡時其保證金存款須相應延期或辦理轉期手續。當乙方長城卡備用金賬戶透支金額超過其保證金存款60%時,甲方有權隨時將其保證金存款一次轉入乙方長城卡備用金賬戶,以歸還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領取長城卡時,應立即在長城卡背面簽名欄內簽上與本人身份證件相同的姓名,否則,因此而造成的風險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書面申請增加其附屬卡持卡人(附屬卡最多兩張)或停止其附屬卡持卡人使用長城卡。甲方亦可根據乙方保證人的書面申請停止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使用長城卡。乙方應將停止使用的長城卡及時交還甲方、其未了結的債務仍由乙方(或保證人)負責。乙方新增加的附屬卡持卡人仍須履行本合約。 六、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使用長城卡所發生的各種收付款項由甲方記入
乙方長城卡備用金賬戶。該賬戶存款不足發生透支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對透支額計收利息,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承擔償還責任。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透支限額和還款期限。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涉嫌惡意透支,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及收回乙方的長城卡,并可提請司法部門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凡利用長城卡進行犯罪活動的,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八、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因轉借、轉讓長城卡、泄露長城卡密碼、租借其賬戶或違反《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及個人卡使用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發生的交易糾紛應由乙方與特約商戶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糾紛為理由拒絕償還使用長城卡而發生的債務。 十、甲方在乙方長城卡發生交易后,定期向乙方提供對賬單,乙方對對賬單內容有疑問時,應在制單日后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查詢,否則即視為對賬單正確無誤。 十一、長城卡具有自動提款的功能。長城卡在自動提款機上的所有交易,不論是否獲得乙方的授權,乙方均須對所有后果負責。乙方通過甲方自動提款機存入現金,須以甲方核點后入賬金額為準,乙方必須完全認可甲方的核點過程。 十二、乙方使用的長城卡及其附屬卡有效期滿,如乙方不再更換新卡,應在長城卡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繼續用卡并為乙方重制新卡,同時從乙方賬戶中收取新換卡的年費。 十三、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的長城卡遺失或被盜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辦理書面掛失(或按銀行規定辦理電話掛失)手續,并交付掛失手續費。如掛失卡發生風險造成損失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未辦妥掛失手續前所發生的交易;
(二)在辦妥掛失手續后當天和次日所發生的交易;
(三)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詐行為的;
(四)有其他不誠實行為的;
(五)甲方調查情況,遭乙方拒絕的。 十四、甲方的《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章程》一經修改公布,不論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該長城卡章程即為有效,并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五、本合約自甲方、乙方在本合約上和在長城人民幣信用卡申請表上申請人簽字欄內簽署,并在乙方領取長城卡后立即生效。乙方在領用長城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約時,必須將全部長城卡交還甲方45天后,待使用長城卡的一切債務全部清償后,乙方的備用金和保證金方可清戶,本合約亦即解除。否則,本合約繼續有效,信用卡期滿換卡后,本合約繼續有效。 十六、本合約生效后,即認為乙方已仔細閱讀和了解了《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中國銀行長城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個人卡)。 十七、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