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房出租合同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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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大興村廣電職工宿舍利用層出租給乙方經營。租賃期壹年,從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門面租金為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押金為壹仟元整(¥:1000元)。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后,方可進入利用層經營。租賃期間,該利用層所需向有關部門繳納的水費、電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利用層內部原有結構。若確因經營需要,需對該利用層的地面或墻壁等進行適當裝飾,經甲方允許后,乙方可以進行,但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四、租賃期間,該利用層門鎖、燈泡、電源線、水管、水龍頭之類損壞,由乙方自行出資更換。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再將利用層轉租給其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樓層經營權。 六、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在利用層從事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對樓棟用戶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對生活造成不利影響的任何物品。若出現上述類似情況,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協議且不退還乙方租金。 七、若因乙方用火、用電不慎或其他原因在利用層內引發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