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攤位)管理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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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為對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的門面(攤位)進行合理使用、避免糾紛,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場所
1.甲方租賃的門面(攤位)位于______第______號商業鋪位。
2.甲方租用的門面(攤位)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務期限
與甲方和華鵬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相同,該租賃合同期滿順延時,本合同期限也順延。 三、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費。按甲方租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2.水費、電費。
3.衛生費。
4.其他費用。
甲方應于每月5號前繳納當月的管理費。其他實際產生的費用于________________號前繳到乙方(若情況發生變化,乙方有權作相應調整),再由乙方將有關費用交到相關單位。若甲方逾期繳納上述費用,逾期金額按每日3‰給付乙方違約金,并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不得超越經營范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從事其它經營活動。
2.乙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當遵守。
3.甲方必須按乙方統一的作息時間從事經營活動。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規定,維護店容衛生。
5.甲方應對自己及其雇員、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若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條的情形等)給消費者、購貨人造成損害。乙方有權代甲方確認損失情況,并在確認損失大小后代為甲方賠償,甲方必須在乙方確認賠償金額后兩日內向乙方交付代為賠償金。
7.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關用品,若物品被盜、損毀、遺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外,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但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五、合同解除及爭議解決
1.雙方簽訂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向對方給付違約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若因甲方違約行為導致其與________公司的租賃合同終止,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同時給付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4.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綦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