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資購房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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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姓名):
住址: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是乙、丙之父。乙丙是兄妹關系,倆人均已成家。為改善老人居住環境,乙丙雙方決定為老人購置住房一套。為確保家庭和睦,經各方充分協商現就房產出資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其家鄉 小區選購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積 平方米,由甲方夫妻倆人居住,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二、該商品住宅以乙方的名義購買,房屋總價款共計40萬元。其中,乙方出資10萬元,丙方出資10萬元。剩余20萬元以乙方的名義辦理按揭貸款,并由甲方承擔月供款。
三、該房屋的裝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不能承擔月供款時,剩余債務應由乙方承擔。
四、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交納的月供款系對乙方的贈與,丙方的出資款系對乙方的借款。
五、兩位老人過世之后,乙方始得出賣該房產,出賣所得的價款應及時歸還丙方的借款。同時,乙方應將房產增值所得純收益的三分之一作為對丙方資金占用的補償。若乙方條件具備提前歸還丙方借款時,可以僅歸還本金,無需另行補償。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三方及其配偶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配偶(簽名): 配偶(簽名): 配偶(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甲方:陳某,身份證號碼: 乙方:陳某某,身份證號碼: 丙方:趙某,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為了合伙經營賓館,經商議決定共同出資購買重慶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位于xx區xxx路a棟88-4、88-9和a棟b-2、b-3、b-4、b-5、b-6之房屋,現就上列房屋(以下簡稱協議房屋)之產權及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房屋共計價款1381940元。協議三方已于XX年11月份各出資243980元(大寫:貳拾肆萬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共計731940元(大寫:柒拾叁萬壹仟玖佰肆拾元整)繳付了協議房屋的首付款,余款650000元(大寫:陸拾伍萬元整)通過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協議三方按各1/3的比例共同償還銀行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三方一致同意將該協議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該產權登記并非協議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協議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1/3的權屬。 三、未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處分……。 四、鑒于協議房屋用于合伙經營賓館,因此,各方應按各1/3之比例按份承擔所有房屋裝修費用。 五、各方承諾并保證:……。 六、任何一方因其個人債務需要以協議房屋抵償,均只能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辦理。若因其個人債務影響賓館經營,該債務人應對其他各方(賓館)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因其個人原因使協議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單位(個人)妨礙使用,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各方均應恪守本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一條之規定,均屬于違約,應支付其他各方違約金10萬元,并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 若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終止或解除,違約方應賠償協議其他方的經濟損失16萬元,違約方并放棄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少此項賠償金額的權利。但若該金額不能完全賠償守約方的損失時,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一式叁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丙方(簽字捺印): 簽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