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事業政策性支持、調節費科技工作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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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名稱:
歸口部門:
承擔單位:
承擔單位負責人: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一九 年 月 日
一、科技工作的目的、意義(包括說明該工作對促進科技體制改革,推動科技事業發展,改變科技環境將產生的作用,效益分析與評估及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二、主要任務與達到的目標(包括階段目標):
三、實施方案、具體步驟與進度計劃:
四、考核內容與合同的終止期限:
五、經費概算、來源和還款計劃:
1.概算(包括科技工作的總經費概算和調節費的使用方向):
2.來源:
單位:萬元
┌─────┬───────────────┬────┬──────┐
│ │ 政策性調節費 │ │ │
│ 來源 ├───┬───┬───┬───┤自有資金│其它渠道資金│
│ │合計 │有償 │無償 │其他 │ │ │
├─────┼───┼───┼───┼───┼────┼──────┤
│ 數額 │ │ │ │ │ │ │
├─────┼───┴───┴───┴───┴────┼──────┤
│落實情況 │ │ │
└─────┴────────────────────┴──────┘
3.承擔單位還款計劃:
單位:萬元
┌─────┬────────┬────────┬─────────┐
│ 年度 │ │ │ │
├─────┼────────┼────────┼─────────┤
│ 數額 │ │ │ │
└─────┴────────┴────────┴─────────┘
六、合同簽署各方:
1.承擔單位(乙方)
承擔單位負責人:
具體組織工作負責人:
單位蓋章
一九 年 月 日
2.歸口部門(或擔保單位)(丙方)
部門科技主管: 部門財務主管:
主管負責人: 主管負責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一九 年 月 日 一九 年 月 日
3.國家科委主管廳、司(或其他授權單位)(甲方)
主管廳、司: 條件財務司
主管負責人: 主管負責人: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一九 年 月 日 一九 年 月 日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