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增值應用業務企業短信合作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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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號: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建立合作關系。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就無線增值應用業務通道進行全面合作。并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內容
1.1 雙方合作的網絡基礎是乙方的短信網關,其移動特服號是_________,聯通特服號是_________,服務范圍包括全國范圍移動,聯通手機用戶(當地移動,聯通運營商規定不支持增值服務的手機除外)。
1.2 甲方針對企業短信市場現狀,開通企業短信平臺,與企業短信用戶簽訂信息提供,消息接收協議后,通過企業短信平臺實時向用戶提供企業短信服務。
1.3 本項合作采用甲方與用戶簽訂短信同意接收合同,乙方并對接收用戶進行短信確認的方式。
1.4 甲方負責與企業短信用戶簽訂信息提供,短消息同意接收合同,乙方負責對新用戶進行短信確認并確保用戶是否同意接收。甲方負責提交,發送企業短信信息。
1.5 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合作中各自所需的軟硬件資源,合作分界點為互聯網。
1.6 根據市場發展,雙方可開發新的合作內容,具體方案由雙方書面另行確認后開始實施。
2.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 甲方必須保證合作業務中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因信息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1.2 甲方利用此合作項目開展服務,宣傳等商務工作,但不能未經用戶許可(未同甲方簽訂短信同意接受合同或是未通過乙方短信確認時)擅自向用戶發送短信。
2.1.3 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公司名稱,產品品牌,服務版權,商標權,專利權信息開展此合作項目的宣傳工作,否則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并有權向甲方索賠。
2.1.4 甲方有權要求及時得到每月短信下行成功流量的數據統計信息。
2.1.5 甲方在乙方所提供的id號碼下二次開發所發展的短信業務,甲方每次欲新增的短信業務必須提前向乙方公司進行申請,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同時,甲方應及時提供與第三方合作的新增短信業務協議原件(若只有復印本應加蓋甲方公章)。
2.1.6 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團短信通道提供以下業務:
(1)向非自身員工或非自有客戶群發送信息的業務;
(2)信息內容中包含政治敏感詞及不健康內容的短信業務;
(3)信息內容中明顯包含廣告信息容易引起最終用戶投訴的業務;
(4)信息內容中沒有信息發送方的企業標識容易造成最終用戶不清楚信息來源的短信業務;
2.1.7 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申請業務代碼。申請業務代碼時甲方須按乙方提供的申請模板進行資料填寫。
2.2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 乙方負責短信發送網關的運行,免費提供技術維護,保障短信服務的正常運轉,但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使短信發送正常運行時,乙方不負擔責任。
2.2.2 乙方負責分配給甲方合作業務中的短信發送后臺網頁,但甲方應保證不泄漏登陸名稱及密碼,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對該后臺網頁的使用權,由此產生的費用與糾紛由甲方承擔。
2.2.3 乙方不承擔因信息內容不實或不合法產生的法律責任。
2.2.4 乙方對甲方的信息質量有監督權,一經發現有違法信息或違法操作,乙方有權立即停止雙方合作,并有權向甲方索賠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5 乙方負責向運營商申請業務代碼。業務代碼批準通過后合作業務才可開通。如業務代碼沒有通過,乙方不負擔責任。
3.服務資費及付款方式
3.1 服務資費
3.1.1 甲方一次性付乙方技術維護費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簽訂后十日內付清;
3.1.2 短信發送資費按實際發送的短信條數計算,每下行1條短信,通道占用費: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
3.2.1 甲方以預付款的方式支付短信發送費用,每次至少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付款后,乙方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當預付款為零或負數時,乙方將停止為甲方發送短信。在每次甲方發送短信后,乙方從甲方賬戶中扣除相應款項。乙方開戶行帳號如下:_________。
3.2.2 甲乙雙方確定對帳人(如有人員變更需及時通知對方)后,在每月的10日前按統計數據信息對上個月的短信成功下行流量進行對帳(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并根據實際的成功下行流量確定上月的短信費用。
3.2.3 乙方向甲方承諾每月對帳時所提供的數據真實有效。
4.信息安全責任保證
4.1 甲方在使用甲方的通信通道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證本公司信息發布的安全,并切實做到:
4.1.1 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發布的內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責任制度和信息發布的審批制度,嚴格審查本公司產品所發布的信息。
4.1.2 嚴格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使用本集團短信平臺發送的短信內容進行把關,保證信息內容的健康,合法。
4.1.3 明確本企業的客戶群和客戶范圍,手機用戶必須是自愿接受企業服務。
4.1.4 不利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1)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4.1.5 若發現本公司所發布的信息明顯屬于上述第(4)款所列內容之一的,保證立即停止傳輸,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1.6 對本公司所發布的信息一時難以辨別是否屬于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再發布。
4.1.7 對客戶的個人信息保密,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規定的除外。
4.1.8 甲方保證:在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進行短信發布活動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未做到上述一至七條,甲方愿意按雙方合同要求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未按上述信息安全責任保證規定合法使用乙方通信通道所造成或可能引發的一切后果,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自愿承擔一切相關后果。
5.商業秘密及知識產權
5.1 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它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除本協議規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商標,標志,商業信息,技術及其它資料。
6.聲明及保證
6.1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本協議不構成雙方間任何的雇傭關系,甲乙雙方之間應為合作伙伴關系。
7.協議的效力
7.1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2 一方欲終止協議,應在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
7.3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雙方如無任何問題,并無書面要求提出終止協議,則可無限制自動延期,每次延期時限為一年。
8.協議的終止及其他
8.1 本協議因以下任何原因,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作。
8.1.1 本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提出不再延期。
8.1.2 經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協議。
8.1.3 如本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與國家現行法規政策相抵觸的情況。
8.2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此協議,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后,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屆滿時,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雙方于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9.違約責任
9.1 甲乙雙方應該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9.2 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0.1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洪水,戰爭,軍事行動,罷工,黑客攻擊,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為造成的災害或市政府法令,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其中,中國移動公司,短消息中心,短信網關等技術故障或系統割接造成的臨時性業務擁塞,延時,中斷均屬于不可抗力,乙方對由此引起的業務延遲或中斷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乙方應協助甲方盡快妥善解決此類故障并盡可能防止其再次發生。涉及到國家的政策法規以及干預性因素導致的變化也屬此列。
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拒的范圍內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應于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有關機構的證明。雙方應努力減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運營商方面的服務網絡建設實施,維護,運營等所引起的服務問題;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鑒于網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還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侵入或發作,服務器硬件故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網站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任何影響網絡正常經營之情形。但是,資信或資金不足不得被視為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項。
12.其它
12.1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2.2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應有效并且有約束力。
12.3 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12.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簽訂附件約定,所簽訂的附件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應。
12.5 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