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2)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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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式
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居間人:×××(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委托人與居間人就下列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也可以寫為:委托人與居間人經過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寫明委托事項的內容、范圍等,例如,委托對方提供訂約機會等情況)
第二條 時間范圍
(寫明在什么期限內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條 報酬
(寫明居間報酬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方式)
第四條 保密條款
(寫明需要保密的內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
×年×月×日
(如果是法人單位,可以附雙方法定代表人、電話、電報掛號、開戶銀行、戶名、帳號等內容。)
2.說明
居間合同也稱為中介合同。它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成交機會或者充當訂立合同的媒介,另一方支付相應的報酬的協議。在居間合同關系中,提供居間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另一方為委托人。訂立居間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委托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所委托居間從事的活動內容,包括種類、范圍和要達到的要求,給付酬金的數額、方式和時間。
(2)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說明自己能夠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條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項。
(3)合同中應當訂明違約責任條款。居間人不盡職守而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委托人的損失。居間人對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負有保密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