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服務站加盟合同范本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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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廣西瑤媽媽健康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授權及加盟設立
1、甲方加盟機構的區域設立原則:以國家現行的行政區域劃分的縣、區級為基礎單位設立,全國統一供貨價,各加盟商無級差。
2、甲方授權乙方為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 縣(區)加盟商。
3、乙方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經甲方授權后一個月以內辦理好相關營業證照,并在兩個月內裝修開業。乙方健康驛站加盟店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負責人由乙方擔任,開辦健康驛站加盟店的經費由乙方自理。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市場實行全面統一的管理,制定宣傳、推廣和銷售計劃,指導乙方開展工作。
2、甲方有償提供乙方開發市場所需用的相關材料。
3、甲方同意乙方在健康驛站內使用甲方的商號及標識、標志。
4、加盟店裝修結束后,甲方按全國統一零售價向乙方提供60000元瑤媽媽系列產品及一臺瑤媽媽健康綜合檢測儀和一套瑤媽媽系列產品樣品。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質量標準,在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人為因素除外)。
6、甲方收到乙方的加盟款后,按與乙方約定的(地區級)火車站或汽車站 站發貨,到站運費由甲方承擔,到站后的提貨費用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約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25800元。
2、乙方簽約后必須按照甲方有關文件規定開展工作,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全面負責健康驛站系統的銷售和服務工作,保證在一年內發展200名以上業務拓展員,并保證在開業三至五個月內發展持卡消費者不低于1000人。
3、乙方享有以工本價的待遇領取甲方的相關資料,開展甲方的產品宣傳工作,并為顧客提供相關售前售后服務。
4、甲方發給乙方的貨物主要是借助別的物流渠道完成,為了保證甲方發出的資料和貨物乙方悉數收到,請乙方在簽收貨物前對照貨單(置于隨貨的信封內)清點、核對,確認無誤方可簽收。若有破損、品種數量不符時,務必當場列出清單并請貨運站(或送貨人)簽字(蓋章),雙方認可后在24小時內將清單傳真給甲方并協助處理。一旦乙方簽收,甲方即視乙方悉數收到,逾期再提出異議,甲方不予以受理。
5、乙方認同并執行甲方的經營理念,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不作出有損甲方形象的言行,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銷售甲方以外的其他產品。
6、乙方必須努力開拓市場,年銷售甲方產品 萬元以上。
四、乙方按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銷售瑤媽媽系列產品,實現銷售后雙方按6:4分成,甲方占60%,乙方占40%,甲乙雙方每周結算一次,由乙方將貨款回付到甲方賬上;甲方每月向乙方補貨,確保乙方永久性零貨款進貨銷售。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按守約方因本合同而實際投入金額的雙倍進行賠償。
五、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暫定叁年。本合同到期后若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無違規記錄,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叁年,但必須由雙方另辦理新的書面合同簽約手續。
六、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在雙方協商解決未果的情況下,雙方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議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