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轉讓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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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營山縣雙流鎮人民政府乙方:雙流鎮 九龍 村 2 社(街 道)陽平富甲方為了加強發展雙流鎮小城鎮建設步伐,擴大場鎮規模,促進雙流鎮經濟跨越式發展,現與乙方達成國有土地有償轉讓協議:一、轉讓地點及四至界限該土地位于雙流鎮街道林業站斜對面,面積為長10米×寬8米=80平方米,東至公路,南至曾小華房屋相鄰,西至河邊,北至陽國忠房屋相鄰。二、轉讓金額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轉讓金合計: 8000.00元, (大寫:零萬捌仟零佰零拾零圓整),(以財政票據為準)。三、 乙方在動工前必須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才準予修建, 并且不得超占轉讓面積,否則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四、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財政所各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營山縣雙流鎮人民政府 (簽章)乙方: (簽章)xx年九月五日 -------轉讓方: 南京 有限公司。 甲方受轉讓方: 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受轉讓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在南京市江寧區開發區 約有 畝開發建設用地己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擬開發建設商貿城。該項目的規劃方案己通過政府部門審批。根據己審批的規劃方案該項目地塊的東北角應建一大型超級市場。為了調動一切可利用的積極因素招商引資引進外資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便人民群眾生活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商貿城項目地塊東北角的超級市場建設用地約 畝有償轉讓給乙方組建的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建中投資開發建設、經營該超級市場。 二、土地轉讓總價款及付款期限: 土地轉讓總價款:人民幣 萬元/畝× 畝= 萬元人民幣人民幣 萬元整。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5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萬元整;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整;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90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200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幣萬元整。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土地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之日起五日內將 畝土地交給乙方使用并協助辦理土地轉讓手續;辦理轉讓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在辦理土地轉讓手續后對 畝土地擁有使用權使用權期限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承諾:在投資開發建設中不改變土地用途和己審批的規劃方案;由歐洲品牌的超市企業經營。該地塊紅線范圍的房屋、道路、停車場、綠化、配套設施等建設均由乙方承擔并服從 商貿城的總體規劃。 六、乙方自行辦理超級市場的設計、建設、使用、經營、轉讓等有關手續領取各類許可證交納各項稅費。超級市場開工建設中,甲方提供施工用電電源、用水水源。正式用電用水的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自理。 七、甲方開發的 商貿城己開工建設,為了保證整體項目同步進行,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開工建設該超級市場。屆時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開工建設,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土地轉讓協議。 八、乙方在對超級市場投資建設、使用、經營、轉讓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自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幣壹佰萬元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就土地轉讓事項簽訂的前期基礎協議,雙方應自覺遵守履行;待乙方組建的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登記后,甲乙雙方再簽訂補充協議,并將開發建設的超級市場土地使用權、建設項目等有關手續辦至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 十一、違約責任:甲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方應雙倍償付乙方己付土地轉讓款;乙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乙方所支付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另一份報鑒證單位:南京江寧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備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簽約地: 簽約地:鑒證方:負責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