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訓合約書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瀏覽次數:
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接受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企業)之委托,設立_________(以下簡稱本專班),以培訓產業研發人才。
_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系經甲方公開甄選合格,參加本專班之培訓課程。為期培訓順利,甲乙雙方暨合作企業同意訂立下列條款,茲共同遵守。
一、本專班培訓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參加本專班所需之培訓費用(不含膳宿),除乙方應依甲方一般研究生之規定定期自行繳費外,合作企業及政府同意分別提供_________元及_________元之補助經費,并于開訓后一個月內,以_________次全額撥付甲方為原則。
三、甲方應于每學期結束后,將乙方之各科成績匯送合作企業參考。
四、合作企業應于征得甲方同意后,要求乙方共同商定論文研究方向,選擇指導教授及定時匯報學習進度。
五、乙方同意于培訓期間,遵守甲方下列之修業規定:
乙方錄取后不得申請保留學籍,若因非自愿性因素需暫時休學者,得提出申請經甲方及合作企業審核同意后始可辦理,休學期間合作企業停止培訓補助。
復學后若本專班已停止辦理,則由招生系所輔導乙方轉修一般碩士班課程,但企業及經濟部不再補助,故乙方除應繳交學雜費(含基本學分費)外,另需自行負擔合作企業及經濟部培訓補助款,始可繼續注冊就讀。復學后若本專班尚在辦理中,合作企業亦不補助,故乙方除應繳交學雜費基數(含基本學分費)外,另需自行負擔合作企業補助款,始可繼續注冊就讀。
凡乙方退學,未能如期畢業(不含同意休學之學生)或畢業后未依約就業,需另負擔合作企業之損失賠償責任。
乙方因故需延長修業期間所需之費用,不列入培訓補助款經費補助范圍。
六、乙方依本專班規定完成學業及通過學位論文考試后,授予工學碩士學位。
七、乙方于畢業后三個月內,不得拒絕合作企業所提之雇用要求,其待遇則比照合作企業同等學歷初任待遇,且服務年限至少為二年,如合作企業另提供乙方獎助金或研究津貼者,服務期限依合作企業之規定辦理。
八、乙方同意于培訓期間,遵守合作企業之下列規定:
修習課程之規劃應符合合作企業之發展愿景。
不得有損及合作企業形象之行為舉止。(各合作企業得于本條加注特殊需求)
九、乙方有下列事項之一者,甲方得終止本培訓合約,乙方不得異議:
違反甲方規定至退訓標準者。
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者。
乙方所提報名相關資料與事實不符者。
任意或自請離訓者。
發生其它重大事件,并經甲方認定有損及培訓成效之虞者。
十、乙方違反第七、八條規定或有第九條所列情事者,應負賠償甲方暨合作企業之責。賠償金額之計算,系由甲方與合作企業視乙方個別情況決定之,惟賠償金額上限為_________元整。
十一、關于本合約或因本合約而引起之糾紛,雙方同意以誠信原則解決,并同意如有訴訟時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二、乙方應覓具_________身份且獲甲方同意之連帶保證人一人。
十三、本合約書乙式四份,由甲乙雙方,連帶保證人及合作企業各執乙份為憑。
十四、必要時,乙方須征得甲方及合作企業之同意,展延培訓期限至多一年,并應完成換約手續。
十五、本合約自簽約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份證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連絡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