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廚師和酒店承包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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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 ( )先生為代表的外聘廚師團體(以下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愿意將酒店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
一. 承包期限暫定兩年,于( )起至( )止
二. 甲方將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廚房刷洗等勤雜工作,基本月工資定在(
)元整。每月的工資發放為次月的1日,由乙方代表領取自由支配。
三. 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確保菜肴毛利率45%的基礎上,菜肴營業額寶低為( )
如超出( )以上部分按菜肴營業額6%提成作為廚房的獎金,獎金于次月的1
日連同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由乙方代表領取和自由支配。
四. 甲方負責乙方廚師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
參照相關法規及酒店服務員(于酒店其他員工同等)。
五. 甲方支持乙方參加各類有利于酒店聲譽的社會活動,如烹飪比賽等等,并負責50%以上的費用(屆時可具體協商)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2 甲方如對主干廚師技術能力不滿,有要求乙方更換的權利。
3乙方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件協商制定于酒店的規章制度中)。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和足夠技術力量情況下,廚房人事權利歸乙方代表。
3 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衛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于酒店的規章制度中)。
八. 公傷事故的處理方法:
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常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工傷,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 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 如遇酒店轉讓,后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償乙方半個月的工資,如遇非典等類似情況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一. 提前終止協議的處理方法:
1 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給予七天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
2 如乙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賠償7天基本工資給甲方作為找廚師的費用
十二. 違約的處理辦法:
1 欠發工資獎金七天以上視為違約
2 雙方未按協商的方法提前終止協議視為違約。
3工傷事故未按協議方法處理視為違約。
4雙方刻意刁難對方視為違約。
如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對方一月的基本工資總額
十三. 協議在執行中,經雙方協商可修改條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條款執行,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印章 乙方:( )代表簽字,印章
簽訂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