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承包合同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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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東風合xx02 號 :******\
甲方(發包方)聯系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范東風農場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愿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魚塘的使用限制 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 承包面積、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于東風農場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 35.825 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墻邊 1 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 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貳年。 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xx 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 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 承包金為每年 1600 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叁佰貳拾元整 。(57320 元) :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后養殖”的原則)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年的承包費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 1 月 1 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后10 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東風農場財務室。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并自行承擔承包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并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利、竇板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 2 萬元,并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 1000 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并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于何種原因,由于魚塘排出的咸水造成農場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南沙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廣州市番禺區東風農場(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