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究竟什么時候發放?相信很多上班一族都有這樣的疑問,下面跟隨小編去了解一下!
核心內容:每到年底時候,員工們都非常關注年終獎,如果這次年終獎少了,不少人考慮跳槽。而年終獎是不是每個公司都會發的呢?而年終獎發放是不是在年終時候?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年終獎發放問題。
年終獎是不是一定在年終的時候發放?
年終獎的發放不具有強制性,是企業根據公司利潤、員工個人績效等給予員工的一種激勵措施。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年度表現,按“自己的標準”發放,雙方有約定的,服從約定;如無特別約定的,公司可以不發放。如果發放,發放時間一般由企業自行確定。
年終獎究其本質是一種勞動報酬,但這種報酬不是法定的,屬于非法定福利,發多少,甚至發不發,關鍵還是要看企業的效益,并且愿意和員工分享多少勞動果實。
勞資雙方對年終獎的確定大致有三類原則:
一是合同約定;
二是制度規定;
三是由老板拍腦袋決定的。
以上這三種不同的原則,對用人單位的約束力度依次遞減。
員工對年終獎的話語權:
如果有勞動合同的約定,員工在爭取合法權益時,將會有證可循;但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約定的話,員工對此的話語權將非常之弱。即便是企業在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所規定,也可以通過一些合法途徑對制度做出修改。至于老板拍腦袋決定的年終獎,更是得看公司業績和老板的心情了。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離職人員有年終獎嗎?
關于離職員工的年終獎如何發放問題,首先要看雙方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這個方面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有沒有這個方面的規定,有約定或者規定的從約定或規定。如果沒有這個方面的約定或規定,則根據員工在用人單位當年的服務期限按比例分攤比較適宜。
也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年終獎的發放,用人單位可以在事前說了算,即可以在勞動合同約定或者規章制度中規定,如果事前有約定或規定,則依據約定或規定執行;但是,如果沒有事前的約定或者規定則不能夠進行事后說了算,事后需要按比例分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