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業培訓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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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姓名:
年齡: 性別:
出生年月:
學歷: 專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為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及職業技能,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參加職業培訓。為確保員工圓滿完成培訓學業 ,并按時返回公司工作,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公司同意乙方赴 學習 專業,學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計為期 。
二、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或與甲方約定的學校及專業就學。如需要變更,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乙方的學習時間,計入工作時間之內,按連續工齡累計。
四、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視情況按原工資辦法的 支付。在晉級或工資辦法修訂時,乙方作為在編人員處理。社會保險原則上按有關規定作為在編人員處理。
五、乙方學習期間患有不能繼續學業的疾病時,應接受甲方指令,終止學習,返回公司,并依有關規定處理。
六、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每隔 天向甲方書面報告一次學習情況,并附學校有關成績等方面的記錄。
七、乙方應自覺遵守培訓校方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而受到校方處分的,甲方將追加懲處,視同在本公司內的違紀。
八、乙方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費、書費、調研費、實習費、上機費、住宿費、來回往返公司的交通費(需有事招回)由甲方全額承擔。
九、乙方如在培訓學習期間辭職,應向甲方交納所負擔的全部培訓學習費用的2.5倍。
十、培訓學習結束后,乙方應在甲方連續工作 5 年。如一年內辭職應向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80%;如二年內辭職應向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60%;如三年內辭職應向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40%;如四年內辭職應向應甲方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20%;五年后則可免交培訓費用;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員工亦照此辦理。
十一、在培訓期間,甲方給乙方伙食 元/月。若在培訓學習期間,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調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費按員工差旅費規則支付。
十二、培訓學習結束后,乙方應及時返回,并向公司報到。
十三、乙方應找第三方做擔保人。如乙方如有逾期不歸、學習期從事超越學習范圍的業余活動或擅自更改培訓學習方向與內容等行為時,其乙方的擔保人承擔乙方全部培訓學習費用。若乙方涉及法律責任,應由該員工自負,與本公司無關。
十四、乙方在學習期間成績優異,有杰出表現,公司將視情況給予獎勵。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