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計算機軟件)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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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鑒于,協議各方均為計算機軟件專業開發人員,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軟件開發活動。并且,協議各方有意愿共同從事_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為了規范各方的權利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的原則指導下,訂立本協議書,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為完成______軟件的開發工作,并共同享有開發成果而合作。 第二條 合作項目和范圍
協議各方共同開發______軟件,合作范圍包括軟件的代碼編寫、調試、測試等開發工作。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一年。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協議各方按照軟件編程工作的正常分工進行編寫,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軟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項,以免對其余各方造成履約困難。
2.合作各方應堅持勤勉努力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各方分別負責的軟件的編程工作,并考慮到各方軟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發生特殊技術困難,其余合作方有義務為其提供合理適當的技術幫助。 第五條 知識產權
1.各方編寫的軟件源代碼、技術文檔及匯編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權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編寫軟件的過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應對外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第六條 協議變更
1.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作相應變更;
2.任何合作方未經與其他各方協商,擅自變更本協議條款或者將本協議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均為無效。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團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團隊相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協議所涉及的相關商業秘密。
4.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合作的終止
合作開發活動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②合作項目因技術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