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房出租協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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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甲方將位于新華街**樓下門面房一間出租給乙方經商使用,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租期六年(xx年9月20日—2019年9月19日),租金一年一結。第一年租金2萬元,以后年度租金隨行就市(同排門面房、同等面積房價)。下年度租金在下年租期起始之前交付。
2、乙方租房期間,如需轉讓經營門店,應經甲方同意。
3、在租房期間,乙方應服從市場、城管等部門的管理,由此產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房到期,乙方如不再租房,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到期及時退交房屋,結清水電費等,提前退房甲方不退租金。
5、乙方裝修不得改變房屋主體、墻體結構。
6、乙方應愛護租用房屋設施,人為造成損壞、缺失,按價賠償。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