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正在步入老齡化,而社會上缺乏針對中高收入人群專業的商業養老服務,建立商業養老綜合體,集商業零售、休閑與老年公寓于一體的復合型項目,在目前中國可行嗎。
2015/10/30 11:14
別太指望“以房養老”解決養老問題
即使不存在“70年產權”的障礙,指望“以房養老”來解決目前我國顯得日益逼仄的養老問題,也并不是一個真正靠得住、可以和值得普遍推廣的養老解決方案。
首先,目前我國最嚴峻的養老及老齡化問題,并不在城市而在農村。據“我國農村老齡問題研究”課題組的研究,農村老年人口規模是城市的1.69倍,這也就是說,目前我國老年人口中的絕大多數都在農村,農村老人總數超過1.2億。而眾所周知,相比于城市人口,農村人口的人均收入不僅更為微薄,而且其住房也更不可能被用來養老———一方面,較之城市住房,農村住房的財產價值要低得多,難以承擔養老功能;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依據現行制度,農村住房也根本不可能自由入市交易。
再者,即便是在城市,“以房養老”的適用范圍實際上也很狹窄。一方面,對于那些退休待遇十分優厚的城市人口(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依靠不菲的退休金便足以養老,根本就沒有“以房養老”的必要;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沒有自有產權住房如租住在廉租房、公租房中的城市低收入人口來說,雖然他們確實有養老之憂,但是又根本沒有條件和資格奢談“以房養老”。因此,在城市真正需要并且有條件實行“以房養老”的人,其實并不多———僅限于那些退休金不夠多,又擁有產權房的人群。
最后,即使上述問題都不存在,要在未來普遍推行“以房養老”,也很可能會遭遇一個非常尷尬的困境———房子是否還能順利地被“抵押”或“倒按揭”出去?我們知道,“以房養老”的一個預設的基本邏輯前提實際上是,當一個人年老時,他的房子仍足夠值錢,可以順利地重新入市,并以高價出售給年輕一代的買房者。顯然,在老齡化不斷加劇、年輕人相對減少的人口結構變化背景下,這一邏輯前提很可能會不再具備。專家推算,到2014年,老年人口總量和比例將首次超過少兒人口。老年人越來越多,年輕人越來越少,房價如何可能長期維持“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