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10:56
醫院的構成
醫院作為治病救人的場所,在醫院的構成上有要求,構成醫院的基本條件如下:
1.設置正式的病房和規定數量以上的病床設施,設有門診部;
2.具備基本的醫療設備,設立藥劑、檢驗、放射以及消毒醫技診療部門;
3.對住院病人提供合格與合理的診療、護理和基本生活服務的設施和能力;
4.必需的人員編配,例如醫生、護士等;
5.具有相應的醫院規章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
醫療
醫療不但包括醫治疾病,還包括保健內容,
醫療關系著民生,目前,我國的醫療體制經歷4個改革階段:
第一階段是1978-1998年,公費醫療制度向適度自費制度過渡;
第二階段是1998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確立;
第三階段是1999-2006年,城鎮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第四階段是2007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試點;
最近這幾年,國家一直在進行醫療制度改革,公費醫療改革是公費醫療人員并入職工醫保,2012年1月1日,北京市22萬市級公費醫療人員被正式納入醫保,持社保卡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