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招聘活動管理促進婦女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引導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 (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 或性別優先,...[全文]
為增強商品開發團隊的力量,某互聯網銷售公司對外招聘商品開發人員若干。招聘廣告中規定,候選人必須了解零售市場態勢、具有商品開發及運營方面的工作經驗。 求職簡歷顯示,應聘者張某在外地某大型銷售企業從事過商品開發工作,面試過程中,張某對面試官提出的問題都能對答如流...[全文]
一、對外勞務基本程序 《條例》規定,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以下簡稱“外派企業”)應與國外雇主簽訂《勞務合作合同》,該合同是企業間合作合同;與勞務人員簽訂《服務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協助勞務人員與國外雇主簽訂《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 問:對外勞務合作的流程...[全文]
(一)試用期屬法律規定的約定條款之一。 由于試用期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處于不穩定狀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則必須在證明了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我國現行勞動法及相關法規對試用期問題作了明確...[全文]
男人為什么要交生育保險? 男人生育保險是政府為婦女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失去正常工資收入來源時,提供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福利制度。實行生育保險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企業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她們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均衡企業之間的生...[全文]
求職者往往在急于尋找一份工作的情況下,就會疏于防范,這就讓一些不法企業有了可乘之機,他們利用求職者這種迫切的心情設置各式各樣的就業陷阱,給那些就業人員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在參加招聘、面試時是怎樣的方式對個人權益造成侵害的呢? 1)用人單位變相收取各種費用,...[全文]
一、簽勞務派遣合同應注意什么 第一,明確規定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防止派遣公司不簽、遲簽勞動合同; 第二,明確規定派遣公司有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并承擔沒有依法繳納的法律責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繳、漏繳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全文]
錄用通知書約定試用期工資,不受勞動法調整? 【案例】 小李大學畢業前夕,經某食品銷售公司網上招聘錄取。公司向他發來的錄用通知郵件文件明確了小李的工作職位、主要職責、入職要求及基本待遇等內容。其中,還特別規定試用期為3個月,每月只發給基本生活費600元。轉正...[全文]
節假日“三倍工資”是否包含正常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對此規定,經常發生爭議,焦點是:按...[全文]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這一規定對勞...[全文]
網友的困惑: 我已在公司工作8年。第一次與公司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是:2006.1.1—2006.12.31;第二次是:2007.1.1—2009.12.31(此合同在2008.12.31被公司中止,未補償,只是口頭說計算工齡);第三次是:2009.1.1—20...[全文]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全文]
網友的提問: 我公司有一員工使用假的學歷證書,在入職4個月后被公司查出,公司出具了書面通知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現這名員工以公司在其入職時未查出其證書系作假,表示公司既然在其入職時已經跟他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表示公司是默認其行為的,要求公司給予他賠償。...[全文]
1、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后,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2、必須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全文]
勞動合同的簽訂一定要規范,真實,省、院就業部門將對就業勞動合同進行審核,一旦發現有造假情況,將嚴肅處理。在填寫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雙方必須使用正式勞動合同文本,即封面下方要印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字樣。正式勞動合同文本可到當地人...[全文]
【案例】 某公司聘用吳某看護工地,工作任務是白天干些雜活,晚上在工地上看護建材。一天晚上,吳某晚間值班時,到街上購買晚餐回來途中被車撞了一下,導致右腿骨折,期間花費了近兩萬元的醫療費。由于經濟壓力較大,吳某遂咨詢,像他這種情形可否申請認定工傷? ...[全文]
眾所周知,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如果簽訂合同的雙方一旦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那么大家知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是怎樣的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一)用人單位...[全文]
【基本案情】 小李是上海某著名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在校園招聘會上與一知名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協議約定了3年的服務期,1年的見習期以及違約金4萬元,同時還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報到后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小李畢業后到該公司報到,與公司簽訂了為期4年的勞動合同...[全文]
【案件背景】 郭某在四川省郫縣某建材經營部工作,單位未為郭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14年6月15日,郭某順產生育一子,并休產假。經營部未支付郭某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為此,郭某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單位支付其產假工資7800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郭某...[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