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添加時間:2017-11-27 00:00:00
瀏覽次數:
0
每一個人在工作的過程當中總是會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很多人在工作當中遇到麻煩的時候就希望自己快點脫離這一份工作,但是卻苦于自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不能早日脫離苦海。那么勞動者到底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呢?到底在哪些情況下勞動者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呢?下面就讓小編帶著大家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勞動法規對女性有哪些保護
首先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是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我們都知道求職者在找工作的時候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會給一定期限作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無論是求職者對這一份工作不滿意還是用人單位對這一個員工不滿意都可以提出解約。所以如果大家在換了一個新工作之后覺得對自己的工作不滿意的話就要在試用期內提出解約,因為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其次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來強迫勞動者進行勞動的情況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很多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就因為那一份勞動合同而不敢違約,即使用人單位對自己施加暴力或者是威脅他們也不敢反抗,甚至用人單位非法限制勞動者的人身自由強迫勞動者在某一地點進行無休止的勞動。其實在這種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如果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合同之后出現了以上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合法地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最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是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每一個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是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條件的,如果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是不能給勞動者提供合法合理的勞動條件的話,勞動者就可以在這種時候選擇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并且在同時約束雙方的行為。所以勞動者們在自己的行為合法,但是權益被侵害的時候就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工作中要學會用勞動法規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