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律師工作內容和業務范圍是什么
添加時間:2017-11-29 16: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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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律師含義
行政律師,是行政訴訟律師的簡稱,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具有專業的行政法律知識和經驗,從事行政訴訟的專業律師。
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
行政律師工作內容
在《行政訴訟法》中第29條規定律師行政訴訟代理的概念:律師接受行政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參與行政訴訟活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項業務活動。
行政律師工作內容如下:
1.收案,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代理當事人處理行政糾紛或者行政訴訟;
2.與當事人簽訂行政訴訟委托代理協議;
3.負責起草訴訟文書;
4.起訴和應訴,就訴訟進程出具法律意見;
5.庭前準備,負責對相關事件進行調查和證據收集;負責對質證的安排;
6.出席庭審,參加法庭審理和調解。
行政律師業務范圍
根據《行政訴訟法》條2和條11: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九)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根據《行政復議法》條5、6規定:“凡是可以提起行政復議的,只要不是復議終局裁決的,都可提起行政訴訟”,對行政訴訟法的受案范圍有所擴大,如行政確權。
行政律師職業要求
1.行政法或者行政訴訟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依法獲取律師執業資格證書;
3.精通行政法和形式訴訟相關法律;
4.2年以上律師事務所行政訴訟案件實習經歷;
5.具有良好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表達能力;
6.具備良好的文字功底,文筆周密;
7.具有較強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8.工作認真、細致,具有團隊精神。
行政律師職業發展
一般來說行政律師是由
律師助理發展而來,經過經驗的積累和獨立辦案后,律師助理發展成為行政律師,行政律師可以朝著專業資深的行政律師發展,也可以朝著法官和檢察官方向發展。
行政律師收入
與民事律師和刑事律師相差不大,年收入一般在1-30萬之間,新入行的沒有工作經驗的律師的年收入一般在1-2萬元,隨著資歷和經驗的增加,收入也上升很快,發達城市的行政律師收入比較高,一般在20-30萬元/年,中西部的行政律師收入較低,一般在10萬元以內。求職者可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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