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在面試過程中經常遇到求職者“爽約”事件?
據我們了解求職者面試時遲到、爽約的情況多有發生,而且不是一家公司遇到的偶爾出現的問題,作為企業HR除了感慨“誠信危機”之外,大多情況下表現得很無奈,真的沒有辦法嗎?
其實我們先來分析爽約的幾種可能性,方法自然顯現。
原因1:求職者確實臨時有事,但不知如何告知HR。
反思:作為HR你是否留下隨時可以找得到你的電話?
方法:聯系方式建議最好留下直撥電話,而不是分機。這兩者的差別很大的呀!如果不介意也可向求職者提供你的手機號碼。總之,有必要保證溝通的及時性
原因2:求職者同時接到幾家公司的面試通知,比較之后做出取舍,你所在的公司是被淘汰的那一個。
反思:被淘汰,有可能是因為求職者尚不了解公司的優勢和他的發展通道嗎?(不同公司給付的薪資差異大不是此項討論之列)
方法:HR可以在約見之前進行簡單電話面試,向求職者介紹公司優勢和發展前景。電話面試會讓求職者感覺公司的流程比較正規、做事較嚴謹,花費幾分鐘換來求職者好感還是值得的。電話中的你也可以為公司做廣告,廣告是否成功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招聘的效率。需要提醒的是,此環節不宜過長,三五分鐘就足夠。(公司本身弱勢明顯,要在篩選候選人簡歷上下功夫,而不是與大公司一起拼實力)
原因3:求職者仍在職、求職意向并不強,抱著“有時間就去、去不了也無所謂”的想法。
反思:他或她,真是你目前需要的人嗎?
方法:HR可在電話里簡單了解求職者求職的意向,包括職位和期望薪資,從求職者的需求角度入手做功課。切記,經過電話面試已經確定對方沒有意向或意向不明顯,HR就不必再約面試,招聘如同相親,你情我愿是基礎。不如把精力放在真誠應聘的候選人那里。
原因4:求職者要求先查看企業網站,是否應聘再做回復。
反思:這說明求職者對于工作、工作環境比較在意,是好事。
方法:HR盡可能與求職者一起約定回復的時間,避免拖延,HR在約定時間后未得到反饋的要主動去電詢問結果。
原因5:求職者并無大事,只是因出發太晚、犯懶等小事未去應聘。
反思:怎么避免這種情況發生?這種人我們還考慮錄用嗎?
方法:熱心的HR提醒其路途大概所用時長,另外不會將面試時間定得太早。
面試都遲到的求職者,如果沒有特殊的說明,就可以判斷并不是我們想錄用的對象。不在討論之列。
原因6:求職者事后發現面試地點太遠,主動放棄。
反思:為什么求職者接到通知后才發現這個問題呢?
方法:發布招聘信息時,HR理應注明公司位置,若求職者簡歷中未注明家庭住址的,在電話面試時要詢問到,對于車程一個半小時以上的求職者HR要主動詢問“前來面試是否方便?是否仍考慮應聘”,尊重求職者的選擇。
除此之外,HR還可以在下面的幾個細節處做好“約而不見”的防范工作:
一、聽:電話約見時用耳朵判斷對方的反應
打通電話后HR做完自我介紹,不要急于告知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而要講“我們收到您發來的簡歷,應聘XX崗位”,HR說到這里,一定要有停頓,并仔細聆聽求職者的反應。(下載的簡歷不在此討論)
反應一:“對不起我投了太多公司,你是哪一家麻煩您再講一遍”
做法一:重復公司和崗位名稱后,停頓,判斷對方面試意向。參考反應二和三。
反應二:“好象~我沒有給你們發簡歷吧?“
做法二:這類人一般是海量投寄簡歷,并不認真閱讀任職資格,一般情況下,應聘者的盲目性偏大,但仍不排除個別能力與崗位匹配的人選存在。首先,向對方說明他發送簡歷的具體日期和時間(可從簡歷接收郵件上輕松找到),如對方明確表示是誤投簡歷就到此為止不再約見;其次,向對方簡要說明崗位的要求,了解對方有應聘意向時再約見。
反應三:“哦,對,我是發過簡歷,您好”
做法三:很少求職者會有針對性的、慎重地選擇新公司新崗位,HR在電話中對求職提出的問題解釋后就可約見了。
二、問:主動獵取信息,體現對求職者的尊重
問題一:如果簡歷上未注明住址,HR要問清(大概位置即可,不需具體到門牌號,避免求職者反感),如果離公司較遠要問求職者“是否考慮前來應聘”
問題二:如果簡歷上未注明期望薪資,HR要問清。金額相差較多時要問求職者“是否可以接受”。這里強調一下,提及工資最好以“稅前”為標準,因為大家對“稅后”有不同的理解容易有歧義。
問題三:面試的時間,最少提前一天通知。具體的時間可由HR確定也可由求職者選擇,問“您是否方便?”或“您何時方便?”。除非面試考官中有其他部門同事或者有職位較高的領導。
三、對于求職者提出的問題,只要不涉及公司和崗位機密盡量做出解釋,體現HR耐心、周到、NICE的那一面。
四、確認:在前面三步結束后,請求職者來確認(而不是HR)。
通常情況下,HR介紹面試地點、乘車路線后會重復一遍,確保求職者準確記錄。我在這里提醒一下,這個環節完全可以反過來做,HR說“請您重復一下位置我來幫你核對”,我們可以根據記錄情況馬上做出判斷:住址沒有記好、或者根本無心記錄的求職者,可以直接被PASS掉了。
以上幾種方法,適合于中端、低端崗位的求職者。
招聘中的“約而不見”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這種情況幾乎每天都在不同的公司上演,與其在求職者身上找毛病、發牢騷,倒不如我們HR從自身出發找原因、想辦法。